“金改30条”出台 中国自贸区金融改革再破冰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5-12-17 22:04:00

新华网天津12月17日电(记者李鲲徐岳)中国天津、广东、福建三大新设自贸试验区上周分别获得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支持政策各30条。央行分支机构、金融机构和企业在17日共同探讨解读天津自贸区“金改30条”时认为,这些支持政策让中国自贸区的金融改革再破坚冰。

11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发布。其中第九条规定,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可不受经营时间、年度营业收入和净流入额上限的限制。

得益于此,招商银行与工银租赁日前在天津合作建立了自贸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招行天津分行行长助理于冬表示,17日他们通过资金池引入工银租赁境外成员企业人民币50亿元。

无独有偶,凭借这项政策,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也在此政策落地后为渤海钢铁集团等6家自贸区企业搭建首批自贸试验区版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预计完成跨境人民币结算5亿元。

记者翻阅了天津、福建和广东版本的“金改30条”发现,人民币跨境业务都是此次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的重点领域,而双向资金池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开展人民币境外衍生品投资业务等也都“榜上有名”。

除此之外,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方面,三个版本共同规定:“在真实合法交易基础上,进一步简化流程,自贸试验区内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货物贸易收入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允许选择不同银行办理经常项目提前购汇和付汇。”

这句话也让许多自贸区内的企业欣喜不已。天津市国合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郭勇说,天津自贸区今年4月正式挂牌以来,他们就热切盼望着投资贸易便利化等创新政策的出台,现在自贸区内的A类企业可以跨行提前购付汇政策让他们非常受益。

“我们是贸易型企业,有很多远期信用证业务由于客户、国家等原因在某个银行开立,在开立信用证的同时,我们一般会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锁定汇率风险,在这一政策出台之前,我们只能在同一银行购付汇,而现在可以提前跨行购汇后,我们办理业务就有了更多的选择和便利,由过去的被动接受变为主动选择。”郭勇说。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行长周振海表示,“金改30条”在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上的新突破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支持区内不同主体开展跨境人民币投资上提出一系列金融创新政策,进一步提升了投资便利化程度;二是突破了区内主体境外融资限制,进一步拓宽境外资金回流渠道,三是支持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平台交易,丰富和拓展了交易方式。

而在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上,周振海认为,“金改30条”则在实行限额内资本项目可兑换、推动外债宏观审慎管理、大力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和结算中心、支持银行发展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服务、实施投资贸易简政放权等五个方面取得了突破。

除了这些共性的政策,广东自贸区在对接港澳、福建自贸区在对接台湾、天津自贸区在辐射京津冀和促进租赁业务发展方面还各有特别规定。

金融改革是对接国际贸易新规则的重要方面,今年4月,中国三大新建自贸区正式挂牌运行后,都不断提出金融创新改革的方案。然而,不少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缺乏顶层的安排和许可,这些改革和创新推进缓慢。

此次“金改30条”的出台让不少企业获益匪浅,但业内人士表示,一系列细则仍有待明确,中国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的破冰之旅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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