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互认基金正式实现注册 双向开放再迈重要一步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5-12-18 20:02:01

新华网北京12月18日电(记者屈绍辉)12月18日中港互认基金实现正式实现注册,相关分析人士指出,内地与香港首批互认基金的获批,意味着互认基金可以在两地公开销售,这是继沪港通之后,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又一重要通道。

据了解,5月22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就开展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工作正式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的监管合作备忘录》,同时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备忘录与暂行规定自7月1日起开始施行。

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7月1日以来,中国证监会共收到并受理17只香港互认基金产品的注册申请,香港证监会共受理超过30只内地互认基金的注册申请。注册审查过程中,中国证监会于12月18日正式注册了首批3只香港互认基金,分别是恒生中国H股指数基金、行健宏扬中国基金、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类型分别为股票指数型、股票型、债券型。香港证监会于同日正式注册了首批4只内地互认基金,分别是华夏回报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张晓军说,“总体上看,两地互认基金获批数量基本对等,内地互认基金由于申报数量较多,获批数量则略多于香港互认基金获批数量。”

新华网记者了解到,申请注册的基金产品数量高于正式注册的互认基金,主要原因在于,其他基金产品的相关材料方面提交不完备,根据反馈意见仍在补充进行中。

根据规定,香港互认基金获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其在内地的销售、信息披露等行为将遵守内地相关法律法规,并接受中国证监会的日常监管。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将不超过50%,因此,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的销售规模将不超过注册地的基金资产规模。内地互认基金在香港的销售、信息披露等也将相应的遵守香港相关法律法规,并接受香港证监会的日常监管。

之前证监会曾公开表示,内地与香港互认基金的额度为资金进出各3000亿元人民币,保持资金进出基本平衡。根据备忘录及有关法规,互认初期基金类型主要是一些常规类型产品,包括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指数型基金,特殊产品尚没安排。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将继续依照相关规定正常注册其他互认基金产品。

分析人士表示,互认基金的正式注册,一方面有利于通过引入境外证券投资基金,为境内投资者提供更加丰富的投资产品,及更加多样化的投资管理服务,同时也有利于境内基金管理机构学习国际先进投资管理经验,促进基金行业竞争;另一方面通过境内基金的境外发售,有利于吸引境外资金投资境内资本市场,为各类海外投资者提供更加方便的投资渠道,同时也有助于推动境内基金管理机构的规范化与国际化,培育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资产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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