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讯
文峰股份(601010)12月20日晚间公告,公司于12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未披露陆永敏代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调查。
同日,公司还公告称,公司大股东文峰集团于12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文峰集团未披露陆永敏代文峰集团持有“文峰股份”股票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文峰集团进行调查。
截至2015年9月末,文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约3.91亿股,占总股本的21.14%,为第一大股东;陆永敏、郑素贞分别持股2.75亿股,以14.88%比例并列公司第二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