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扶摔倒老人 没找到目击者被扣奖金工资
来源:国际在线 发布时间:2015-12-20 18:14:03

85岁依姆坐106路公交车摔倒,司机送她回家,次日被告知老人骨折了,而且老人称是没来得及下车,车子就启动,所以摔了。昨日,司机欧阳以及依姆家属都表示,事发当时,司机和依姆在后车厢位置待了半个小时,为何营达公司方面却一张事发监控画面都没有。

据了解,虽然当日乘客很多,但目前仍没有目击者。记者也咨询了事发地所在的派出所,得知路口监控没有拍到相关事件。

【质疑一】

为何没有监控画面

昨日,记者采访欧阳了解到,事发当时,他和依姆一同待在车子后车厢的位置约半小时,当时他们所处的位置是监控可以拍到的范围。而营达公交公司方面却说没有拍到任何画面。

记者曾从营达公交公司林经理处得知,公交车上安装的监控只有定位和每5分钟抓拍一次的功能。对于司机和依姆的疑问,营达公交公司没有正面回应。

欧阳称,公司方面曾表示,车内的监控一方面是为了监督司机是否存在上班开车期间抽烟,玩手机等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另一方面还能保证遇到一些事故纠纷时,为双方提供有效的证据。如今,他得知监控竟是这么运行,感到震惊。

【质疑二】

凭什么扣司机的钱

欧阳还告诉记者,虽然老人确实是在车内摔倒,但究竟是否是自己不规范操作车辆所致,目前尚无定论,但是公司方面却已经先行扣罚。

欧阳事发当月1000多元的安全奖已经取消,并且还扣了300元工资。他还得知,这300元是要每月一扣,一年之后,公司根据这一年内,是否有超过1万元事故赔偿的额度,再决定是否继续扣。

对于司机的责任的认定,记者曾从该公司的一部电脑上看到,表格中司机欧阳一栏标注着“次责”。对此,一位江姓安全队长曾表示,那只是备注,还未确定。据其介绍,全责承担赔偿费用的20%,次责5%。

据了解,公司方面还要求欧阳自己取证,以证清白。

【律师说法】

扣罚工资需经合法程序

对于司机欧阳目前被扣工资和取消安全奖,以及究竟此事该由司机还是公交公司取证,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丁兆增教授认为,那是公交公司内部的管理问题,但前提是需要在合同中体现说明,或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经过民主投票同意后,才能执行。

丁兆增表示,若公司对于司机欧阳的处罚没有经过上述程序,则是侵犯了欧阳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欧阳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周林律师也认为,公交公司若主张是因司机欧阳造成伤害,则应该由公交公司来举证,否则就不能扣除欧阳任何金额的工资。而受伤的依姆只要证明在公交车上受伤,公交公司就必须要尽到赔偿的责任。

此外,周林还表示,无论司机当下处置方式是否得当,包括有无及时拨打求助电话、向公司汇报等,其行为代表的都是公司行为,应由公交公司承担责任。(福州晚报记者 陈丹 陈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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