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有“达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章的公函。
12月19日,微博网友@媒体爆料007 转发了一条“千万县长 钱从何来”的网帖后,收到盖有“达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章的公函,称博文所述之事不实,属诽谤性言论,要求自行删除此博文,落款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
达州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21日向澎湃新闻确认了上述公函的真实性。渠县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当天也对澎湃新闻称,宣传部门是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事,但未回应举报内容本身。而达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则未就是否已介入调查举报内容本身作出回应。
这篇题为《达州渠县县长苟小莉:千万县长,钱从何来?!》帖文原发帖者自称“渠县一名普通群众”,在帖文中罗列十项渠县县长苟小莉“贪赃枉法”事项,涉及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移民局、国土局、城乡住建局等多个部门。目前相关帖文已被删除。
@媒体爆料007 称,其于12月19日转发该帖文,12月20日凌晨名为@达州是我家 的网友私信发来《达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删除帖文的函》,要求其立即删除不实之帖。公函称:经监看发现,你在新浪微博发出涉及渠县县长苟小莉的博文,博文所述之事不实,属诽谤性言论,现渠县公安局已立案,为打击谣言,特请你自行将此博文予以删除。
另就渠县县长苟小莉被举报事项,渠县纪委一工作人员表示,已看过相关举报网帖,但县长级别的管辖超越县纪委的权限,此事应找达州市纪委。
达州市纪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在得知记者求证是否就网帖举报内容进行调查后,称自己在开会,随即挂断电话。澎湃新闻就网帖举报一事致电当事人渠县县长苟小莉,苟小莉亦以在开会为由挂断电话。
渠县政府官网信息显示,现年48岁的苟小莉于2011年6月起任渠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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