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强一审被判3年缓刑3年 本人表示不上诉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5-12-22 10:32:00

中国独家报道【北京市二中院对浦志强案一审公开宣判 浦志强认罪悔罪并向公众和受害人致歉】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浦志强煽动民族仇恨、寻衅滋事案一审公开宣判。鉴于被告人浦志强积极认罪悔罪,法院对其从轻处罚,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浦志强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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