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至2014年,教育部所属的北京大学挪用专项经费953.16万元,用于支付下属学院租用校内房产使用费,其中2014年62.34万元。目前北京大学已将资金归还原渠道。”
12月22日上午,针对今年6月28日审计署发布的《中央部门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教育部公布整改结果,透露出上述消息。
除上述整改外,针对未经批准,将专项经费1217.09万元用于基础学科以外院系经费支出的问题,北京大学已调整有关账目;针对个别部门和人员虚列支出,将资金存放账外,目前北京大学已将虚列支出归还原渠道。
除北京大学外,被点名整改的教育部直属高校还有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其中清华大学5个会议超出标准人数,超标准列支会议费9.15万元,目前教育部已责成该校今后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规定,严控参会人数。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与北京大学一样,存在个别部门和人员虚列支出,将资金存放账外的问题,目前均已将虚列支出归还原渠道。此外,北京邮电大学还存在未经批准出租房产,收取租金的问题,目前教育部正按要求进一步核查。
在整改单位中,教育部所属的中国教育科学院是存在整改问题最多的单位,涉及未经批准,将公用经费1642.79万元用于人员经费支出;违规在下属企业持股、兼职取酬等;占用下属单位车辆6辆;未经批准出租房产;超工资总额计划发放工资651.44万元;将历年科研经费共计11374.44万元放在往来科目核算,未按规定及时清理并确认收入。
此外,教育部所属考试中心于2013年至2014年间,未经公开招标,与下属2家企业签订软件可发合同,涉及金额2330万元。目前教育部已责成考试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公开招标等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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