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讯
国务院:建立上交所战略新兴板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措施,建立上海证券交易所战略新兴板,研究推出新三板向创业板转板试点,丰富直接融资工具,研究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交叉持牌等;决定下调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
会议认为,加大金融体制改革力度,优化金融结构,积极发展直接融资,有利于拓宽投融资渠道,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和杠杆率,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促进经济平稳运行。会议确定,一是完善股票、债券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上海证券交易所战略新兴板,支持创新创业企业融资。完善相关法律规则,推动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增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数量,研究推出向创业板转板试点。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二是丰富直接融资工具。积极发展项目收益债及可转换债券、永续票据等股债结合产品,推进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试点,规范发展网络借贷。简化境内企业境外融资核准。三是加强资信评级机构和会计、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监管,研究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交叉持牌,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风险隔离基础上申请证券业务牌照。四是促进投融资均衡发展。逐步扩大保险保障资金在资本市场的投资,规范发展信托、银行理财等投融资功能,发展创投、天使投资等私募基金。五是强化监管和风险防范,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等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监会:险资举牌上市公司需披露资金来源
为规范保险资金举牌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披露行为,增加市场信息透明度,推动保险公司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投资运作风险,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3号:举牌上市公司股票》(简称《3号准则》)。
《3号准则》共八条,对保险机构披露举牌信息进行了重点规范。一是列明披露的情形。保险公司举牌上市公司股票,应按照要求进行披露。二是明确披露内容。除披露相关股票名称、代码、公告日期、交易日期等基本信息外,还应披露资金来源、投资比例、管理方式等信息。运用保费资金的,应列明相关账户和产品投资余额、可运用资金余额、平均持有期及现金流情况。三是规范披露方式。明确披露的时间和要求,增强操作规范性。同时,为增强政策覆盖面和公平性,《3号准则》要求保险集团公司举牌上市公司股票适用该准则,保险资金投资境外市场上市公司股票,达到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规定举牌标准的,参照适用该准则。
央行延长外汇交易时间 进一步引入合格境外主体
央行、外汇局昨日发布公告称,为加快外汇市场发展,推动市场对外开放,自2016年1月4日起,延长外汇交易时间至每日北京时间23:30,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浮动幅度、做市商报价等市场管理制度适用时间相应延长;并进一步引入合格境外主体,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经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申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后,可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
融资竞争加剧 新三板挂牌总数将破5000家
截至12月23日,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已达4961家,当日新增挂牌企业25家。业内预计,12月25日前后新三板挂牌总量将突破5000家。
新鼎资本董事长张驰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挂牌总量突破5000家对于新三板而言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他预计,突破5000家之后,分层将会是主题,但新三板挂牌企业分化也将更加严重。
贵阳银行IPO过会 城商行A股添新军
12月23日,贵阳银行IPO(首次公开募股)项目无条件过会,成为继年中成功闯关IPO的江苏银行后,又一家成功登陆A股的城商行。
发审会上,发审委员重点关注贵阳银行应收款项类投资的构成、金额、运作模式以及潜在风险,风控措施以及计提拨备是否充分等方面内容。
根据上周五证监会公布的IPO排队情况,在上交所申报企业中,贵阳银行排第34位。排在其前面的还有杭州银行和上海银行,分别排30位和33位。
万科安邦互表认可 撬动“宝万之争”天平
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再次伐兵……随着万科的停牌,“宝万之争”从激烈火爆的阵地战,转入了诡异莫测的“外交战”。
虽然在“封盘期”各方都暂时无法直接改变股权筹码的分布,但这并不妨碍大佬们纵横捭阖。昨日午夜,万科、安邦集团官网先后发布声明,互表认可和合作意向,万科欢迎安邦成为重要股东,安邦则支持万科发展,希望其管理层和经营风格保持稳定。
就在昨日,王石还拜访瑞士信贷,显示出万科H股股东榜上那些曾经“股微言轻”的外资大行们,如今也成为了可能左右各方角力天平的珍贵砝码。
央行:继续对西藏实施特殊优惠的金融扶持政策
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23日表示,“十三五”时期将继续对西藏自治区实施特殊优惠的金融扶持政策。实施差异化的信贷政策,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鼓励商业银行向西藏倾斜配置信贷资源。
23日在京举行的“金融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潘功胜表示,要健全多元化的金融业态,在藏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展网络布局,延伸服务网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资本依法在西藏发起设立民营银行、村镇银行等小微型金融机构。丰富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业态。
他表示,要多渠道扩大金融资源投入。支持和鼓励西藏企业通过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股票、资产证券化等进行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符合条件的在藏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三农”金融债、绿色金融债等特殊领域金融债券。金融机构要对在藏分支机构在资源配置、绩效评价、内部授权等方面采取特殊政策。
保险保障基金监管办法出炉
在对《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后,保监会昨日发布了《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监管办法》(简称《办法》),以进一步完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机制,维护保险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办法》指出,财险基金和人身险基金的资金运用应符合以下比例要求:固定期限存款余额不得低于基金上月末余额的60%;委托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上月末余额的20%;包括委托投资部分在内的中央企业债券、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账面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基金上月末余额的20%,其中,同一期单品种债券的持有量不得超过该期单品种债券发行额的15%或基金上月末余额的2%;财险基金和人身险基金的资金运用应分别以各自的基金余额为基数计算有关比例。
保监会就险资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征求意见
保监会网站23日发布消息,为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投资空间,保监会拟修改《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目前已形成《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委托人将其保险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意愿以自己的名义设立投资计划,投资基础设施项目,为受益人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委托人投资受托人设立的投资计划,应当聘请托管人托管投资计划的财产。受益人应当聘请独立监督人监督投资计划管理运营的情况。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应当遵循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和资产负债匹配原则。保监会负责制定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有关政策。
征求意见稿提出,投资计划可以采取债权、股权、物权及其他可行方式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计划采取债权方式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应当具有明确的还款安排。采用股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投资的,应当选择收费定价机制透明、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
报告称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额度有望扩大
中债资信23日发布的《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运行情况回顾及2016年展望》报告(简称《报告》)预计,明年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将迎来快速增长,试点额度有望进一步扩大。与此同时,未来公积金管理中心、租赁公司等开展资产证券化将取得较大发展,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推行以及绿色概念的引入值得期待。
《报告》显示,2015年1-11月,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已发行3291.86亿元,距离2015年5月国务院出台的5000亿试点额度,还剩2226.61亿元。统计结果显示,截至11月30日,央行已完成4110亿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注册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