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空置缘于政府责任错位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5-12-25 09:33:01

只注重“凑数量”,不考虑中低收入群体工作生活便利,建成的保障房更像是地方政府的“政绩房”。只有对保障房建设中责任错位、阳奉阴违的政府部门严肃追责,才能倒逼政府转变观念和职能,提升履职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避免保障房重演“空城计”。

数以万套的已建成保障房,在江西、河南、吉林、湖北、贵州等多地却成了“空置房”。国家审计署日前发布的审计结果公告显示,有5个省已建成的5.75万套保障房闲置。除居住质量不佳,部分保障房还在资金管理、建设、分配环节不透明,甚至沦为“虚假工程量”。

此前,国家审计署曾公开披露,贵州省贵阳市有3万套保障房竟一直闲置。一些小区房子虽已建好,但是水、电等还不能入户,这些保障房项目共涉及投入85.43亿元,可因为配套设施不完善,老百姓有房却迟迟住不进。贵阳市的情况并非孤例,如山东青岛白沙湾片区保障房因为位置偏僻、缺乏配套设施而遇冷,全国最大保障房社区成了一座空城。

一边是中低收入群体期盼早日实现“安居梦”,一边是大量保障房空置。经过几年高速建设,保障房进入“产出”高峰,但一些地方保障房入住率低,“民心”屡遭尴尬。在一般人眼里,在刚性需求旺盛的当下,价格实惠的保障性住房理应出现竞相申请、鲜有空置的局面,可事实却是,保障房屡屡陷入“叫好不叫座”的困境,本应是保障对象企盼保障房,却变成了保障房静候保障对象,仅5个省就审计出5万多套保障房被闲置,照此推算,全国又该有多少保障房被闲置?

保障房是地方政府部门面向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建设的,属于城市的公共服务和保障供给范畴。从相关报道来看,一些地方保障房不受百姓待见,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保障房价格没有多大吸引力。一些城市的保障房价格和租金与市场价相差无几,远远超出中低收入阶层的经济承受能力。二是保障房选址偏僻是很多城市的通病,无论是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还是廉租房、公租房,大多远离市中心,加上建筑质量低劣,市政配套设施差,生活极不方便。如在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的深圳,两年前建成的一个公租房小区,一套60平方米的房子每月租金才600元,价格如此实惠,竟然有近半数公租房遭弃租。一位市民道出其中缘由:项目位置偏远,去城里没有公交车,进城骑自行车要花3个小时,且路况混乱、行路安全难以保障,让人“租得起、住不起”。

保障房建设由政府部门主导,这本身没有问题,但是,政府部门却不能关门操作。一方面,在公权力尚没有受到有效约束和监督的背景下,关门操作难免会权力自肥,谋求部门利益;另一方面,某些权力部门官僚主义突出,并不把保障房看做是公共服务供给,而怀有很强的“施舍”心态。

关门操作的结果,会出现一个鲜明的对比——一些政府部门给自己建的保障房往往位置优越、面积超标,保障房变成了“官适房”,而给中低收入群体建的保障房大多被“放逐”到了偏远地段。由于在保障房选址建设中,中低收入群体之于保障房没有话语权,选址和建设更不可能体现他们的意志,而几乎完全变成了政府部门的单向操作。这是保障房建成却无人问津的深层次原因。

住房不仅仅是用来遮风挡雨的,它也是用来“生活”的,保障房不仅要“能居”,更要“宜居”。各地保障房频演“空城计”,意味着大量保障房没有发挥应有的保障作用,惠民的政策走形变味,造成了大量资金、土地的浪费,更无形中加剧了中低收入群体的生存困境,戕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只注重“凑数量”,不考虑中低收入群体工作生活便利,建成的保障房已不是“民心房”,而更像是一些地方政府的“政绩房”。对此,亟须严格依法依规问责追究。只有对保障房建设中责任错位、阳奉阴违的政府部门严肃追责,对涉及严重违法或腐败犯罪的人员依法惩处,才能倒逼政府转变观念和职能,提升履职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避免保障房重演“空城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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