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审议规范地方债管理工作报告:过分举债可致破产
来源:法制晚报 发布时间:2015-12-25 16:04:01

今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委员建议,县以上政府负债率纳入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

廖晓军委员提出,希望财政部和有关部门,对违规甚至违法举债的行为及时加以纠正和制止,并且加快推动建立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执法主体和处理程序,对违反预算法的行为坚决依法处理、严肃问责。

“我们调研中也了解到,现在有很多变相举债、违规担保等等一些错误的做法没有得到有效纠正,或者还在继续发生,这些都说明问题还是不小的,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廖晓军说。

《法制晚报》记者注意到,尽管新预算法和国务院文件规定,地方政府违法举债或担保的,一律不得安排财政资金进行偿还,并对责任人员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但缺少具体可操作的落实机制,至今没有一个地方或个人因为违规举债被问责。

调研

官员平均任期或不足19个月

全国人大代表翁国星认为,目前政府任期太短,是导致政府债务控制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去年我写了一个关于政府官员任期太短的建议,我当时对福建省近十年的政府主管(市长、县长)平均的任期时间作了一个调研。福建省平均任期时间是2.7年,我没有全国的数据,查到的全国平均任期是1.7年。”翁国星介绍,之后中组部某处长给他的回复表示,1.7年比他们掌握的实际数据要长。

“任期这么短不但很难还债,而且也是导致债务增长过快的很关键的一个问题。”翁国星说。

观点

过分和隐性举债可致地方政府“破产”

陈竺副委员长表示,当前地方政府财政普遍存在一定缺口,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税收收入以及出让土地等预算外收入都会下降。

“虽然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在去年和今年出台了相关意见和决议,明确了地方政府债务总体制度框架和举债的限额,但一些地方政府当前存在过分举债和隐性举债。”陈竺说。

据介绍,有的省、地区负债率超过100%,100多个市本级政府、400多个县级政府的债务率超过了100%。

陈竺担忧,未来是否可能出现一些地方政府事实上的“破产”的问题值得警惕。

有此担忧的不光陈竺一人,郑功成委员也认为,隐含着巨大的财政风险,这样下去可能有些地方政府要破产的。因此,引起高度重视是必要的。

建议

县以上政府负债率纳入领导干部考核

车光铁委员建议,将债务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

“从各级政府债务急速增长的情况看,一个重要原因是相关法规制度建设滞后和缺乏监督管理约束,这既有政府疏漏的因素,也有政绩导向的原因。”车光铁说。

沈跃跃副委员长建议,加大监督检查和惩处的力度。

“因为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都有明确的要求,但从报告反映的问题看,违规举债、变相举债的现象仍在一些地方存在。”沈跃跃认为,一方面,按照预算法,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本级政府债务的监督,严格执行法律的各项规定,同时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违法举债担保的严格监督检查,严肃惩处。

陆浩委员同样建议,根据现在这种较高负债的情况,将县以上各级政府负债率纳入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对当年债务的增加或者减少情况,要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这也是人代会上应该有的内容。

要解决“前任的债要后任来还”

车光铁委员说,长期以来,很多地方政府习惯于以经济指标和城市建设论英雄,导致基层盲目追求发展速度和规模,过多注重和追求短期效益,任期过后留下了很多历史包袱。对此,建议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监督管理工作,有效转变政绩导向,将债务管理真正纳入干部考核评价和履职审计体系,切实规范政府举债和投资决策行为,有效避免产生新的“政绩工程”负债。

陆浩委员表示,每年的预算审查,债务情况要报告,因为总体负债率确实不低了,这些债务还要消化,国家出台了一些政策,比如发债券还一部分,地方也应该多方出资金,化解债务问题。

“我认为应该把负债作为一个考核内容,不然容易出现一些不公平的现象,比如靠举债取得一时的发展,表面政绩很大,实际上负债累累,而且前任的债要后任来还,有的不仅是一任甚至几任都还不完。所以,考核体系要更加科学。”陆浩说。

另外,郑功成从旧债和新债的角度提出建议,机关及类机关的单位集中办公要坚决推下去,这可以释放出巨大的土地资源和房产资源。

“我到一些地方搞调查,有的机关几个地方办公,过于奢侈的现象不乏罕见。如何进一步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相关规定,把办公场所能够节省出来的作为化解旧债、防止新债的重要来源,这笔资产可以说是惊人的。”郑功成说。

他还建议,让“僵尸”企业真正寿终正寝;要切实抑制一些公共单位、事业单位恶性膨胀;政府要下决心从竞争性的领域中退出来;各个地方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一定要有正确的政绩观,量力而行,现在一些地方都在透支未来,追求短期政绩工程。(记者温如军)

更多精彩资讯>>>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