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2月28日电(记者石志勇)为进一步规范肉制品的生产经营行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出台《肉制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其中规定无实体门店的互联网肉制品经营者,不得进行肉制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
此次出台的规范要求,从事肉制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无实体门店的互联网肉制品经营者,不得进行肉制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无实体门店的互联网肉制品经营者所设的贮存场所,应向属地监管部门申报并符合食品贮存相关要求,纳入属地监管。
为了做好肉制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分类监管,按照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将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结果、投诉举报等情况,及时对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