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28日电 (记者 杜燕) 今后,北京数字出版、数字新闻、数字音视频等数字编辑专业领域将开展职称评价工作。据悉,这是北京在全国率先开展数字编辑职称评价工作,为北京地区数字编辑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开辟了人才评价通道。同时,相关部门还将与天津、河北有关部门研究探索三地数字编辑专业职称评价互通共享模式,助力三地人才协同发展。
今天,《北京市新闻系列(数字编辑)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正式公布,这是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与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出台的办法,正式启动了北京数字出版、数字新闻、数字音视频等数字编辑专业领域职称评价工作。
相关负责人表示,数字编辑专业职称评价工作将于2016年2月开始申报,年底前完成首批评价工作。
按照《评价办法》的规定,凡在北京地区经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开展数字内容传播相关业务的单位中,从事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作品选题策划、稿件资料组织、编辑加工整理、校对审核把关、运营维护发布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关条件,均可自行申报相应级别职称。
新闻系列(数字编辑)专业职称具体包括三个领域9个专业。数字新闻编辑领域包括:数字新闻内容编辑、数字新闻技术编辑、数字新闻运维编辑等专业;数字出版编辑领域包括:数字出版内容编辑、数字出版技术编辑、数字出版运维编辑等专业;数字视听编辑领域包括:数字视听内容编辑、数字视听技术编辑、数字视听运维编辑等专业。
在职称等级及名称设置上,职称等级从高到低依次设置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助理级)四个等级,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分别为:高级编辑、主任编辑、编辑、助理编辑等。
负责人表示,数字编辑职称评价工作,采用“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择优聘任”的方式,实行社会化职称评审。在评价标准的设置方面,充分体现数字传播产业特色、行业发展需要和从业人员职业特点,弱化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要求,更加注重对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和创新成果等方面的考核评价,突出对技术与技能融合创新的考核。
同时,对于在数字编辑专业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得到业内、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破格推荐参评相应职称。
负责人表示,北京已成为全国数字编辑人才集聚中心,形成了数十万数字编辑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规模,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对开展职称评价都有较强的愿望和期待。今后,相关部门还将与天津、河北有关部门研究探索三地数字编辑专业职称评价互通共享模式,助力三地人才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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