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32年前因杀人案被当嫌疑犯刑拘 曾两次判死
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5-12-30 07:00:03

李志平总觉得自己比别人矮了半截。

把他的人生拦腰斩断的,是一起32年前的杀人案。当时只有25岁的李志平被当作嫌疑犯刑拘,在河北省定州市看守所里度过了7年,期间两次被判死刑,又两次上诉撤销原判。

取保候审回到西城乡南町村后,他依然无法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外出需要申请,国庆不许出门,就算在外打工,邻村出了事也要把他召回盘查。

而今,当年的小伙子头发已经花白,判决书的纸张发黄变脆,去各地讨说法的车票堆满了半张桌子,57岁的李志平还是无法在法律上证明自己的清白。

“比人低一等,一生来世上白走这一遭。”斜倚在木椅子里,李志平叹息道,眼睛望向窗外灰蒙蒙的天空。

1983年6月19日凌晨,南町村一村民在家中被害,当天上午离家打工的李志平成为警方的怀疑对象。彼时,“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活动”正在进行,案发3个月,警方去山西工地铐走了李志平,3天后“619”案宣布破案。

第二年11月6日,原河北省保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李志平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李志平提请上诉,12月26日,由于疑点太多、案件事实不清,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保定中院重审。

李志平没有想到,重审结果仍是死刑,他再次上诉。河北省高院将两个关键证据——足迹和掌纹送至省公安厅复检。认定掌纹不一致后,于1985年10月,河北省高院将李志平案的卷宗送至公安部,要求对足迹和掌纹进行复检、复核,并分别送至天津、湖北、辽宁、黑龙江4省市公安局(厅)技术处进行复检。

事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刑事审判一庭主办人、受理李志平案的张志在《民主与法制时报》的报道中证实:“河北省高级法院在报送最高人民法院的简报中认定,李志平故意杀人案是一起错案。”1986年3月24日,河北省高院再次撤销原判,第二次将李志平案发回保定中院,又按照惯例退回保定地区检察分院,最终将卷宗退回定州公安局。

又一次死里逃生的李志平开始了漫长的等待。直到现在,他仍时常梦见自己在看守所里,看着别人拿着铺盖回家,在梦中绝望地念叨“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儿”。

1990年,李志平被取保候审,摆在他面前的是难再续的生活。出事之前,这个能抡圆了膀子干活儿的小伙子正和师傅学看图纸,一心想着存钱盖房子娶媳妇。看守所里的7年带走了他熟悉的一切,父亲去世,母亲瘦得不成人形,未婚妻早已成家,村里分的宅基地也没有他的份儿。

“当时上火疼得牙都掉了”,坐在粉刷一新的家里,发际线已经退到头顶的李志平回忆道,彼时32岁的他不得不和老母亲挤在一间小屋,“半夜睡不着,就自己披上衣服在野地里走”。

取保候审后,一身伤病的李志平开始去外地建筑工地上当小工,3年多赚了3000元,东拼西凑把房子垒了起来。37岁时,经人介绍和现在的老伴儿成了家,结婚的时候,屋顶漏雨、墙壁露砖。婚后5年,夫妻俩只有过年时能吃上一点儿肉。“就这盖房子的钉子钱,我都欠了好几年才还上。”李志平抬头看着屋顶说。

近几年,身体愈发不好的他不再出门打工,在村里帮人盖房子,侍弄家里的一亩地、几只鹅。靠着老伴儿在北京当保姆的收入,李志平家砌起了院墙,粉刷了墙壁,甚至装上了朱红色的院门,上面嵌着古代衙门样的铜狮头,正上方还悬挂着用金字写着“天道酬勤”的黑色匾额。

和邻居比起来,李志平家的大门甚至有些气派。“人家都在县城买房了,不在这住了。”李志平悠悠地说,留在村里的人家越来越少,都跟着儿女搬走了。他和老伴儿没有孩子,村里人家孩子结婚的场合,他能躲就躲。事实上也没有多少人邀请他,“自己没孩子,人家也嫌咱晦气”。

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就连隔壁村有事也一定要他出席,比如发生刑事案件的时候。

有一回,邻村有人被杀,正在天津打工的李志平被警方召回,重复他已经十分熟悉的流程:两手张开在地上使劲摁手印,在平地上走圈踩脚印,提取头发样本。作为法律上的犯罪嫌疑人,他总是头号嫌疑对象。

他需要向治保主任申请,获准后才能外出打工。有一年国庆节,村里大喇叭广播:“坐过监狱的不许出门!”还专门点了李志平的名字。

“气得我直接就过去骂他们!‘你点我干啥!你知道我这事儿是啥情况吗!’”面对记者,李志平瞪大眼睛抬高了声调,拍打着木椅扶手,半晌又像挨了一棒似地承认:“咱这算是有污点,跟正常人不一样。”

他开始为洗脱污名四处奔走,每到一地打工就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咨询。同时给有关部门寄信,申请解除取保候审、恢复“纯洁的公民”身份。在李志平家正对着门的墙上,挂着一幅毛泽东画像。这个大跃进时出生的农民说,有时候自己会梦见,有大领导找他谈话,关心他的问题。

据为李志平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刘晓原介绍,1995年,李志平案引起了时任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金国的重视,并批示要复查李志平冤案。但在进行复查时,保定中级人民法院称审判案卷找不到了,公安机关也称侦查案卷找不到了,平反撤案工作不了了之。

此后20年,背着一个脏兮兮的公文包,李志平一次又一次地去保定、石家庄、北京申诉。包里装着一份当年的判决书、被捕时的家属通知书,还有越来越多的报纸和杂志。

从2006年起,李志平一案得到媒体关注。被央视、凤凰卫视等集中报道后,当地公安、法院也找到了李志平的案卷。

2006年7月11日,定州市公安局解除了对李志平长达16年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同一天,刘晓原代理李志平向该局递交了《要求撤销李志平“故意杀人”案申请书》,得到的答复是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才能撤案。

而刘晓原认为,李志平故意杀人案,当年由定县(现定州市)公安局所立,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8条规定,在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情形下,立案的公安机关就应当撤销案件。

一周前,刘晓原又一次代理李志平向定州市公安局递交了要求作出终止侦查决定的申请书,其中提到了河南省一起拖延了26年没有结案的王玉虎“强奸杀人”案,那桩案子最终由当地公安局对当事人作出终止侦查决定,从法律上还了当事人清白。

李志平爱看新闻和法制节目,王玉虎案令他兴奋又困惑,“同样的问题,为啥我的就不能撤销呢?”眼下,尽管已经获得了自由,但没有任何文件能在法律上证明李志平的清白。这意味着,李志平仍是法律上的杀人嫌疑犯,也就无法取得国家赔偿。

2010年12月20日,定州市公安局举行的李志平一案撤案听证会,李志平兴奋地以为“有希望了”。最终听证结果认为,公安机关当年立的是“619”杀人案,而不是李志平故意杀人案,所以不存在撤案的问题。

“别的我听不懂,最主要这句我听懂了。”李志平拍着椅子扶手对记者回忆道,他当时就愤怒地问道:“你们还要冤枉我到何时?”

听证会后,刘晓原在博客中写道:“如果说当年没有立李志平故意杀人案,但公检法又将他一步一步推上了审判席,还判了两次死刑、取保候审16年,至今只是以解除取保候审了事,这样的听证决定书出台后,这将会是司法史上的奇闻。”

中国青年报记者致电定州市公安局一领导,对方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曾接待李志平申诉的原定州市公安局政委肖福娣已经退休,说“不再谈这个事儿了”。该局现任政治处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这个事儿”,信访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领导开会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现在,这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民已经可以随口说出“疑罪从无”,对着电视上呼格案的报道,李志平边看边流眼泪:“道歉有什么用?生命都没有了。”

老伴儿劝他别找了,过几天安生日子,他不肯,“死不了就追!”只是到目前为止,他最接近权利的一次是在故宫。有一次去北京,路过天安门,他下车围着故宫转了一圈,“没进去,舍不得花钱”。

事实上,除了他自己,已经没什么人注意李志平的事了。越来越多的老人随儿女搬去了城里,路边堆满了垃圾的小村冷冷清清。离老远看见李志平走过来的身影,两个老人热情地招呼问路的记者:“这呢这呢!一看走路姿势就是老亮!”他们依然清楚地记得李志平的小名,提起1983年的冤案,只是说着“时间太长了”。

“其实就算还我个清白,也没啥高兴不高兴了。这一辈子也没有指望,也没人问你了,自己心里的结永远系得死死的。”即便在过年的时候,侄子都来看他,他也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我没有高兴的事情,一点都没有。”李志平说。

不快乐的日子躺在李志平的500多张四处去讨说法的车票里,每张车票,都意味着一趟失败之旅。

另一组数字记录了李志平的伤悲,律师刘晓原博客上的“李志平死刑冤案专题”中,收录、撰写了88篇文章,不难发现这样的句子:“对于一起沉冤23年的案件来说,要想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得到解决是不可能的”“李志平身背杀人疑犯恶名已经29年了……死刑冤案32年,至今拖着不作结案”。

很不幸,再过1天,这个数字就是33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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