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上午从国家发改委获悉,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3分钱。其中,北京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降低标准为2.39分钱每千瓦时,调整后的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为0.3515元。
国家发改委表示,利用燃煤发电上网电价部分降价空间,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在淘汰煤炭、钢铁行业落后产能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等。同时,全国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3分钱,大工业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其中北京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降低标准为0元。另外,还将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提高到每千瓦时1.9分钱。(殷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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