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谭谟晓董峻)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30日称,将对全国各自贸区内以平行进口方式入境的汽车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通过放宽对进口汽车原厂授权文件要求、放宽平行进口汽车数量限制、简化工厂检查要求等三大举措,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贸易发展。
今年以来,在进口汽车整体数量明显下滑的情况下,汽车平行进口贸易保持平稳态势,占进口汽车总量的比例由2014年的8%上升至2015年的10%左右。
为推进汽车平行进口贸易便利化,国家认监委称,自贸区内已纳入平行进口试点范围的企业,如果其已建立完善的汽车“三包”和召回体系,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环节可无需提供原厂授权文件,改由指定认证机构在认证过程中对企业的“三包”和召回体系进行能力评估和检查。
在放宽平行进口汽车数量限制方面,国家认监委表示,对平行进口试点企业,在确保所有申请认证车辆符合产品一致性要求的前提下,取消非量产车数量限制要求,这将帮助进口企业提升规模效益。
此外,为降低汽车平行进口贸易成本,国家认监委在确保平行进口试点企业对申请认证车辆实施了有效的产品一致性管理、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且未对车辆进行结构性改装的前提下,将视情况对进口汽车在自贸区内的改装场所进行工厂检查,免予境外工厂检查。
平行进口汽车是指在汽车生产厂商授权销售体系之外,由除总经销商以外的其他进口商从境外进口的汽车,与国内授权经销渠道“平行”,此类汽车一般市场售价较低。汽车平行进口有利于打破行业垄断,让消费者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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