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超“出轨门”名誉侵权案一审开庭 三被告缺席
来源:澎湃 发布时间:2015-12-30 16:42:00

邓超“出轨门”名誉权案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开庭,三被告无一人到庭。 北京晚报 图

邓超“出轨门”名誉权案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开庭,三被告无一人到庭。 北京晚报 图

因被爆料微博传出“出轨”,知名演员邓超将三名微博博主夏学敏(@圈内老鬼)、雷善慧(@娱乐圈揭秘)、郑永煌(@圈贰爷)告上法庭。12月30日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开庭审理。

澎湃新闻获悉,庭审现场仅有邓超方代理律师到场,三名被告与邓超均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

庭审中邓超方称,2015年6月17日,“圈内老鬼”的博主夏学敏在新浪微博发布针对跑男出轨的造谣诽谤内容。随后,“娱乐圈揭秘”的博主雷善慧、“圈贰爷”的博主郑永煌迅速呼应,并指出出轨者为邓超。

举证环节,邓超方向法院出示了三名被告的微博截图,并表示前述微博一经发布便引起许多不明真相的浏览者转发评论,阅读量截止起诉之日已达到6.1亿,给邓超的个人名誉和社会公众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故此,邓超方要求三名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在新浪微博首页置顶公开赔礼道歉且持续不少于90天,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

12月25日,朝阳法院官微曾表示,雷善慧电话确认已收到法院邮寄的起诉书和传票,但明确表示不会到庭。郑永煌电话接通一次后便处于关机状态,向其身份证地址邮寄的起诉书被退回。夏学敏电话暂停服务,法院寄送的起诉材料亦被退回。因邮寄材料无法送达,法院已依法对夏学敏和郑永煌公告送达。

“发生于互联网的名誉侵权案,因原被告在现实中往往不相识而容易给法院送达文书造成困难。”针对被告方不出庭一事,律师王秋实点评称,在民事诉讼中,法律法规对于被告人出庭应诉并没有强制规定,被告人缺席只表明其放弃了诉讼当中的质证、答辩和最终辩论的权利。

“被告人可以缺席庭审,但仍需承担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王秋实表示。

据悉,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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