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农业银行不断完善保障性住房信贷政策,明确将保障性住房作为农业银行积极介入类行业,并在客户准入、项目准入、产品政策等多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的重大举措。农业银行在此次政策修订过程中将自身在经济下行期的信贷经营转型与实现支持国家民生工程两大目标充分结合,在客户准入、项目准入、产品政策等多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如简化优质客户准入条件,省级政府、省会城市政府成立(或指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公司以及优质房地产企业可直接准入;将原政策按不同保障性住房类型要求最低资本金修改为统一可执行资本金比例不低于20%的国家规定最低要求;公租房项目贷款期限调整至最长25年等。
依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农业银行今后将进一步积极支持PPP融资项目和政府收购商品房转为保障房等项目,确保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稳定住房消费、化解房地产库存紧密结合。
近年来,农业银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目前已与北京、天津、成都、南京等多个省市地区的保障房建设主体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且支持了云南公共租赁住房省级统贷建设项目、天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等一大批省级重点项目。
此外,农业银行不忘履行“扶农支边”社会责任,为四川、新疆、青海、西藏等地区近3万农户及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农村危房改造贷款和游牧民定居贷款,帮助困难人群解决基本住房问题。截至11月末,农业银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余额已超过400亿元,较年初增长了近150亿元,较上年同比多增4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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