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2月31日电(记者张晨俊)近日,陕西多家机动车检测机构随意涨价的问题引发社会关注。记者从陕西省物价局了解到,经过物价部门的连续调查,确定32家机动车检测企业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物价部门将进行严肃查处。
自2015年12月21日起,西安地区汽车检测企业相继涨价,因价格上涨幅度和时间节点高度统一,陕西省物价局反价格垄断分局按法定程序启动反垄断案件调查。经调查发现,西安27家、商洛3家、杨凌2家机动车检测企业间进行价格协商、串通涨价,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的规定,上述机动车检测企业涉嫌达成并实施横向垄断协议。
陕西省物价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价格法》及《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对反价格垄断案件查处的相关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案件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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