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律师被指挥霍善款购车 当事人拒公开善款
来源:央广网 发布时间:2015-12-31 10:31:00

央广网北京12月31日消息(记者吴喆华)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知名媒体人王志安在其实名认证的微博上,公开指责方舟子和律师彭剑动用网友捐款为律所购车。王志安列举购车发票、代付款证明的书面材料,详尽描述了方舟子的律师彭剑用网友所捐“安保资金”为律所买车的整个过程。

方舟子昨天回应称,“彭剑贪污安保资金为律所买车纯属谣言”。方舟子的代理彭剑则拒绝回应是否动用网友捐款购车,他表示不会向社会公开“安保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什么是安保资金,这个资金的用途是什么?

2010年8月29日,著名打假人士方舟子北京住所附近被打受伤,两天后(8月31日),北京市华欢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剑,发起“成立科技打假人事人身安全保障资金”,彭剑是该项目的发起人和管理者,方舟子是受益人。方舟子曾表示,安保资金是网友们为保护其人身安全筹集的私人资金。记者在“安保资金”的网站上看到,在“安保项目支出”一栏,仅仅公示过一次:“截至2012年3月13日,安保项目累计支出590239.87元。”但该网站并未公布而“安保资金”的总数,只是在“捐款公示”一栏里,公示了每位捐款者的捐款金额。王志安称,截止到目前为止,这一资金已经总共募集了600万左右。

如果说安保资金被挪用,王志安列举了哪些证据?这个所谓“安保资金”是如何管理的呢?

近日,媒体人王志安在微博上表示“安保资金有很大一部分被直接贪污了”。他公布的一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显示:2010年9月20日,北京市华欢律师事务所购买了一辆斯柯达昊锐1.4T汽车,购买地点是位于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某汽车销售公司。这辆大众斯柯达轿车的总价款是18500元。其中彭剑用招商银行尾号1197的账户支付了179392元。昨天王志安没有回复记者的采访要求,广东某网游企业负责人徐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向武汉警方报案,称方舟子和律师彭剑涉嫌诈骗罪。根据武昌分局会议上所作的案情汇报,被害人徐先生被骗了300万,警方指出,彭剑用这个钱买车买房、还信用卡,确实存在问题。

记者看到这个用于购车付款的账户,和安保资金网站上公布的安保资金收款账户,显示一样的账号,持有人为都是彭剑。王志安认为,这个证据表明彭剑动用了网友本来用于为方舟子安保的资金来购车。对此,彭剑称因涉及安保工作细节所以拒绝回应,但承认部分材料属实。不过,彭剑也指责曝光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爆料依据属于非法获得,自己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非法公民信息罪的刑事责任。

记者发现安保资金自成立以来,一直由彭剑管理,最初打假资金也使用同一账号,后来打假资金剥离到另外一个账号,但也是由彭剑管理。安保资金募集时曾明确承诺,这笔钱只用于安保开支,不用于受益人的个人和生活费用。但这些钱花在哪了,一直以来没有公开。律师彭剑表示,这次风波与方舟子没有关系,方舟子是受益人,不是管理人,安保资金项目发起人和管理人都是彭剑本人,安保资金不能公开,但内部会有监管小组进行监督。

彭剑表示,出于对内部监管小组人员的保护,也不披露该小组的人员信息。也就是说,近600万的安保资金,不对外公示收支明细,也不对外公布监管信息。以打假闻名的方舟子,面对别人的打假,是否也有必要公示安保资金的去向?捐款人徐先生表示,如果真的拿安保资金捐款去买车买房,显然是有问题的:“你不能说买车买房也叫安保,特别是方舟子他在国外,他在国内的时间是极少的,你还给他买车买房,这不搞笑么?”

以“安保”为由,向公众募集捐款,由律师的个人账户来管理,这个“科技打假人事人身安全保障资金”靠谱吗?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认为,个人向社会发起的捐赠,打入个人账户缺乏公共治理机制的约束,也有专家认为这样的不规范捐赠,严格意义上算是馈赠,容易出问题。王振耀说,尽管可能是为了公共利益,为了保护打假人的安全,但是手段和方法都不合适,最好是有个合理的公共管理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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