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后拒不过户 歌手张行被法院限高
来源:财经时报 发布时间:2016-01-03 11:18:00

法制晚报讯 (记者 唐宁) 1984年1月发行专辑《成功的路不止一条》进入音乐圈的歌手张行,2008年以330万元的价格将其名下一套203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给李先生,当时房屋尚未办理产权证,且有银行贷款,双方未明确约定过户时间。李先生在支付了300万元购房款后于2008年底入住该房。但张行却在房屋能够办理产权证的情况下一直不予办理。无奈下,2011年李先生将其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张行、贷款银行及开发商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012年2月,朝阳法院判令张行及开发商协助李先生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将房屋过户至李先生名下,李先生支付剩余房款30万元,贷款银行协助办理还贷手续。

法晚记者(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了解到,在法院审理期间,张行还欠着银行贷款,李先生表示愿意代张行清偿银行贷款,以便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同时李先生表示,剩余房款30万元应从中予以予扣除。贷款银行表示,如果李先生代张行一次性还款,该行同意按判决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判决生效后,张行未履行判决,李先生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李先生代张行偿还了银行贷款78.3万余元、缴纳了公共维修基金3.8万余元。法院依法查封了张行的一套房屋,此后张行才到庭配合执行,最终将涉案房屋过户至李先生名下。

2014年初,李先生再次将张行诉至法院,要求给付上述垫付款项。此案审理期间,张行经法院传唤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2015年4月,朝阳法院判决张行给付李先生支付的银行贷款783178.56元、公共维修基金38312元。判决生效后,张行仍不履行判决。

2015年7月,李先生申请强执执行。法院传唤张行拒不到庭,法院再次查封了张行的房屋,将张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此次,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法院通报 法院向携程等三家互联网旅游公司发送协助限高通知书

今天上午,记者从朝阳法院了解到,与张行一样被限制高消费的还有269人,为对被执行人施加压力、敦促其履行义务,今天上午,记者获悉,北京朝阳法院已于近日针对188件执行案件,向李春玲、北京鑫海瑞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269个单位和个人集中发送限制消费令。

为保障限制消费措施能够切实得到执行,朝阳法院同时向携程、去哪儿、途牛三家互联网旅游服务公司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对限制消费人员具体消费行为予以限制,据悉,这在全国法院尚属首次。

据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了解,此次发布限高令的188件案件中,被执行人为个人的案件为108件,涉及限制高消费人员109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案件80件,相关单位被限制高消费的同时,单位法定代表人个人也一并被限制高消费。

具体消费限制包括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一等以上座位。

为保证限制高消费措施有路径可循,在针对上述269家单位和个人发布《限制消费令》的同时,朝阳法院向携程旅游网、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途牛旅行社有限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上述三家互联网旅游服务公司对被限高的109名个人、80家单位及其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购买机票、火车软卧票、G字头动车票、其他动车组一等以上座位票、轮船二等舱以上舱位票,预订星级以上宾馆、酒店,购买旅游、度假产品等消费行为进行限制。即凡涉及限制高消费内容的,一律不提供相应的预定和定制服务。

据朝阳法院执行一庭庭长殷兵介绍,朝阳法院此举的目的在于更大限度的压缩被执行人的舒适空间,以切实维护申请人权利。

据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了解,向互联网旅游服务企业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在全国法院尚属首次,此尝试旨在开辟新路径以多方位限制被执行人消费行为,提高执行威慑作用,目前,朝阳法院已经得到携程网、去哪儿网等单位的积极回应。

相关背景 最高法规定法院可对失信被执行人发放限制消费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可对自然人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法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发放限制消费令,禁止以上人员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果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违反限制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精彩资讯>>>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