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欠朋友10万元不还 被判还钱仍恶意拖欠
来源:财经时报 发布时间:2016-01-04 07:40:00

本报讯(记者林慧婕 通讯员常琼)欠朋友10万元,恶意拖欠半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张某被江岸区人民法院司法拘留十五天,终于“服了软”,近日,张某偿还了全部债务。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张某一直是朋友,张某介绍李某承接一个建设工程,李某将履约保证金20万元直接汇款到了张某的个人银行卡内,张某向李某出具了收条。但该工程因发包方经营不善而夭折,李某多次向张某催要履约保证金20万元,张某仅支付了10万元后拒不支付剩余款项。无奈之下,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

去年6月,江岸区人民法院判决,张某应向李某返还履约保证金10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相应诉讼费用。执行中承办法官多次通知张某领取法律文书,但张某百般推脱,拒绝签收法院邮寄的法律文书。承办法官上门到公司传唤张某到庭,但张某仍置之不理。

在承办法官的再三督促下,9月27日张某来到法院,向李某承诺一定尽快偿还债务。在承办法官的要求下,张某将其子叫到法院作担保,信誓旦旦地表示一定在10月30日全部还清。到了10月30日,张某依然无动于衷,一再推脱还款时间。

12月21日,承办法官根据线索前往张某的办公地点布控,将张某带到法院。在法官反复阐明利害后,张某仍然满不在乎地推脱。承办法官当即宣读了对被执行人张某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在宣布拘留后,张某偷偷操作手机,承办法官检查发现,张某在几分钟的时间里用手机银行转走了21900元,还嘱咐收款人将短信都删除。鉴于此情节,江岸区法院立即决定对其在司法拘留十五日外,处以1000元的罚款。

拘留期间,张某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通知家属将全部债务本息和1000元罚款交到法院,并向法院表达了悔意。

江岸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去年该院司法拘留了拒不履行债务的“老赖”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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