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画师起诉《奔跑吧兄弟》官微 “盗图”侵权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6-01-04 10:34:00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巍) 认为浙江卫视《奔跑吧兄弟》官方微博未经许可使用自己漫画,插画师万女士近日将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新浪微博的经营者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万女士诉称,自己是一名插画师,也是新浪微博“养猫画画的随随”的实名认证用户。2014年10月24日,万女士在个人微博发布了一幅漫画图片,不久发现浙江卫视《奔跑吧兄弟》官方微博未经许可,擅自在微博中使用该漫画作品用于广告宣传,微博发布后引发大量的转发和传播,浙江广电以此获得巨大的商业利益和品牌宣传。此外,该广告在使用其作品过程中未署名、未支付报酬并对原作品进行了修改。万女士认为该行为侵犯了其依法享有的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得报酬权等著作权。

“微梦公司作为新浪微博网站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并未尽到相应的审查义务,应承担停止侵权、公开致歉的法律责任。”万女士还称。

万女士认为两被告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要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致歉并赔偿经济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5500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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