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4日16时许,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七盘关治安检查站民警对出川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黑色力帆轿车内装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小熊猫6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冠长尾雉2只、“三有”动物斑鸠4只,且无陆生野生动物运输证。立即扣留该车,移交给朝天区森林公安局处理。
经查,驾驶员秦某某将自己猎捕的1只小熊猫、从袁某某处购得的3只小熊猫、从刘某处购得的2只小熊猫及之前购买的2只白腹锦鸡和4只楔尾绿鸠将运往河南省南阳市,不料行至京昆高速川陕交界处的七盘关收费站时,被朝天区森林公安局挡获。随后,公安机关将袁某某及刘某抓获归案。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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