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识充电宝自燃:昆明机场提醒旅客谨慎携带充电宝乘机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6-01-05 19:39:00

新华社昆明1月5日专电(记者侯文坤)昆明机场发布消息说,5日12时17分左右,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安检通道发生了一起因旅客不听劝阻自行拆开充电宝致使冒烟自燃的事件,该事件未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据了解,当天中午,一名女性旅客在通过昆明机场国内安检通道时,被安检人员查出携带一无标识的充电宝。随后,安检人员在向其解释民航安检相关规定,告知此类充电宝存在安全风险禁止携带乘机后,该旅客及同行人员不听劝阻,执意要将充电宝拆开查看容量标识,在拆卸过程中造成充电宝内部线路短路并冒烟,导致充电宝在安检通道内自燃。

现场安检人员发现后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灭火,并及时引导疏散通道内的过检旅客,经妥善处理,未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损失。随后,该旅客被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审查处理。

据介绍,昆明机场安检每天要查堵多个“三无”充电宝。昆明机场安检提醒乘机旅客,为保证出行安全,在购买充电宝时,请购买正规产品并仔细核对有无相关的容量标识,不可携带标识不清的充电宝乘机。严禁旅客托运“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者随身携带,“充电宝”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60WH且标注必须明确,每人携带数量不超过两个,对额定能量在100WH至160WH的锂电池(含充电宝)需经承运人批准后方可随身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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