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正研究规范大股东减持新政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6-01-06 09:02:05

近日将出台规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规定;将不断完善相关机制

针对近期市场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政策到期后会有1万多亿股份集中减持的传闻,以及熔断机制导致市场大跌的观点,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将根据熔断机制实际运行情况,不断完善相关机制,同时明确将于近日出台完善规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规定。

近日市场有传言称,1月8日,大股东减持股份政策到期后,会有1万多亿股份集中减持,邓舸对此进行了否认,他指出,这是不符合实际的。此前股市异常波动期间,2015年7月8日,证监会发布18号公告曾规定,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

“虽然大股东股份的流通市值不小,但并不是都有现实减持需求。”邓舸指出,从近年来实际情况看,大股东减持60%是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进行的,有效缓解了对市场的压力,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金额占总流通市值的比例只有0.7%左右。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完善规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规定,对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建立减持预披露制度,并在一定时间内对减持股份的比例进行限制,引导其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途径减持,既可实现应对股市异常波动临时性措施的有序退出,又可防止大股东集中减持对市场造成冲击。这个规定将于近日公布。

此外,有观点认为,指数熔断机制引起了4日的市场大跌。邓舸回应,熔断机制对稳定股市具有重要作用,其主要功能是为市场提供“冷静期”,避免或减少大幅波动情况下的匆忙决策,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抑制程序化交易的助涨助跌效应;为应对技术或操作风险提供应急处置时间。从1月4日市场情况看,熔断机制发挥了一定的冷静期作用,对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引入指数熔断机制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在我国还没有经验,市场对新的规则有一个逐步调整适应的过程。

邓舸强调,从境外经验看,熔断机制的完善不是一步到位的,也没有统一的做法,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积累经验、动态调整。证监会将根据熔断机制实际运行情况,不断完善相关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昨日包括神农基因、聚飞光电、海源机械等多家上市公司大股东主动发布公告,宣布延长所持股份锁定期、不减持以支持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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