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1月7日电(记者刘兵)“十二五”期间,新疆通过实施创造大环境带动、改善民生拉动、创新扶贫模式和文化引领扶志等扶贫措施,累计实现天山南北174万人脱贫。
记者从7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十二五”期间新疆累计脱贫174万人,贫困人口减少到185万人(2015年底数据),贫困发生率由32%下降到15%。重点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3543元增长到6690元,年均增长17.2%,高于全疆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
新疆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水平快速改善,区域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疆94%的贫困村通上了自来水,96%用上了电,92%通了路,98%通了广播电视。重点贫困县全部实现“两基”教育目标,南疆率先实现14年免费教育。新农合参合率、新农保参保率均达到98%以上。重点贫困县农村平均低保补助标准提高1.73倍。重点贫困县二三产业比重由61%提高到7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由42.7亿元增加到105亿元,财政自给率由11.4%提高到14.8%。
据自治区党委介绍,“十二五”期间新疆通过创新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援疆扶贫“四位一体”扶贫工作格局;大力弘扬现代文化,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信,崇尚科学,激发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内生动力和主体作用;特别是2014年启动实施20万机关干部下基层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住村活动,覆盖全疆1万多个村(社区),推进各项扶贫措施落实,提升了扶贫开发工作水平。
“十三五”期间,新疆将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疆、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现行标准下261万(2013年底数据)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5个重点贫困县全部摘帽,3029个贫困村全部退出,解决南疆区域性整体贫困。
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