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断机制暂停实施 将研究改进方案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2016-01-08 07:18:01

1月7日深夜,沪深交易所、中金所宣布,为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决定自2016年1月8日起暂停实施“指数熔断”机制。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引入指数熔断机制的主要目的是为市场提供“冷静期”,避免或减少大幅波动情况下的匆忙决策,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抑制程序化交易的助涨助跌效应,为应对技术或操作风险提供应急处置时间。熔断机制不是市场大跌的主因,但从近两次实际熔断情况看,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而熔断机制又有一定“磁吸效应”,即在接近熔断阈值时部分投资者提前交易,导致股指加速触碰熔断阈值,起了助跌的作用。权衡利弊,目前负面影响大于正面效应。因此,为维护市场稳定,证监会决定暂停熔断机制。

邓舸表示,引入熔断机制是在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发生以后,应各有关方面的呼吁开始启动的,有关方案经过了审慎的论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下一步,证监会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改进方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不断完善相关机制。

1月7日,A股市场再度触发指数熔断。沪深两市股指早盘低开重挫,开盘仅12分钟,沪深300指数就在9点42分触及5%跌幅阈值,触发熔断,市场暂停交易15分钟。9时57分起开始恢复交易后,沪深300指数直线持续下探,于9时58分触及7%跌幅阈值二次触发熔断。

截至当天收盘,上证综指暴跌7.04%,收报3125点,深证成指大跌8.23%,收报10760.27点。当天,沪深300、上证50指数分别下跌6.93%、5.9%,中小板指大跌8.19%;创业板指收跌8.58%。沪深两市超过2100股跌幅超过9%,1500余股跌停。(吴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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