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男子被羁押182天摆脱嫌疑 错赔10万元
来源:财经时报 发布时间:2016-01-08 08:34:00

因阜阳市颍泉区检察院判定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后,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郭长礼终于松了一口气。时间回到2012年3月21日夜里,颍泉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人不幸身亡。警方认定郭长礼有重大嫌疑,随即将其刑拘。在接连经历取保候审、又被抓捕的过程中,郭长礼向死者家属赔偿了10万元。直到2015年,郭长礼因检察院的判定得以释放。时至今日,摆在他面前的有两道难题:当初赔偿的10万元该如何要回来?自己被羁押182天又该如何索赔?

事件 莫名成了交通肇事嫌犯

日前,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见到了50岁的郭长礼。“我住在阜阳市姜堂镇,爹妈把我养大不容易。我年轻时拼命干活,后来挣钱买了一辆重型货车。”郭长礼说,2012年3月21日,他开着货车,来到阜阳市姜堂镇一处沙场调头。没想到第二天,他被阜阳市颖泉区公安分局拘留。

“后来我知道了21号晚上,沙场上发现一具尸体,旁边有一圈轮胎印记,这个印迹和我车子的很像。”郭长礼回忆,被碾死的是他同乡王殿作。同年3月29日,颖泉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请当地检察院批准逮捕郭长礼。

昨日,颖泉区检察院控申科科长唐世民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当时检察院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2012年4月6日,郭长礼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认定 因证据不足他得以释放

郭长礼介绍,取保候审5天后,在颖泉公安分局刑警中队中队长赵军调解下,自己和死者王殿作的弟弟王电龙签了协议书,赔偿死者家属10万元。“当时的确是办案警察调解后,郭长礼赔10万元的。”一位现场证明人表示。

郭长礼赔了10万元后,觉得自己应该暂时没事了。2013年9月22日,颍泉区公安分局再次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郭长礼。同年10月8日,郭长礼在舟山被抓获。

唐世民介绍,在郭长礼羁押期间,他们选择了一家省外司法鉴定机构对轮胎痕迹进行鉴定。结果发现,王殿作的遗体被人为移动过。移尸后,郭长礼的行车轨迹和死者身上的伤痕对不起来。司法鉴定机构认为,无法确定郭长礼的车辆碾压过王殿作。

“得到这个鉴定结果,去年1月26号,我们撤销了原来的决定。”唐科长表示,检察院再次认为郭长礼涉及的交通肇事案证据不足,不予起诉。郭长礼随即得以释放。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从当地检察院证实,郭长礼断断续续共羁押了182天。

追问 错赔的10万元该找谁要?

被释放后,郭长礼想知道真正肇事者是谁,可颍泉区公安分局一直没有调查结果。

昨日,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致电当年办理此案两名刑警。一人始终不接电话,而刑警赵军接听电话得知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身份后,不容记者解释就挂了电话。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又致电颖泉区公安分局张家耕副局长。对于案件真凶,张副局长称自己在外面忙,随后挂断电话。

除了肇事真凶,郭长礼还想知道当年警察协调让他赔偿给死者家属的10万元该怎么要回来?而对于这个问题,颖泉区公安分局张家耕副局长及刑警赵军都没有回答。

公安机关不愿表态,收到10万元的王电龙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10万元已经全部给85岁的老母亲养老用了。“我哥去世后,老母亲一个人住。当时在警察协调下,我们签了协议。郭长礼是说自愿赔偿。”王电龙说,这笔钱如今已用得差不多了。

唐世民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根据我国赔偿法相关规定,2015年3月18日,检察院同意赔偿郭长礼36525.58元。“之前郭长礼赔死者家属的10万块钱,是公安机关在中间调解赔偿给死者家属的。”唐世民称,由于郭长礼签的是自愿赔偿死者家属,这笔费用就不归检察院负责。

记者从颖泉区法院获悉,为了讨回自己错赔的10万元,郭长礼已进行起诉。该案将在近期宣判。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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