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8日电(汪亚)1月8日证监会例行发布会在京举行。此前,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该决定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针对市场上对注册制是否于3月1日起实施的疑惑,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1月8日例行发布会上表示,3月1日是指全国人大授权决定二年实施期限的起算点,并不是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的起算点,改革实施的具体时间将在完成有关制度后另行提前公告。
邓舸表示,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为此,需要国务院授权对注册制改革作出相关制度安排,出台相应的文件。证监会将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制度安排,制定《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管理办法》等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邓舸在发布会上透露,目前,证监会相关规章规则的起草工作正有序进行,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将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注册制正式实施前,证监会将按照现行核准制的要求,继续做好股票发行审核工作。与此同时,证监会将做好发行审核工作向注册制过渡的预案,对发行审核工作作出合理安排,确保实现发行审核工作的平稳衔接。相关方案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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