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记者赵晓辉、刘开雄)中国证监会8日宣布,近期已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1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2宗操纵股票价格案、1宗内幕交易案和1宗信息披露违法及在限制期限内买卖股票案。
1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中,刘钦涛于2015年6月2日,在东方财富网股吧的“中国南车吧”发布标题为《东莞证券针对5000万以上VIP的风险预警》帖子,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证监会决定责令刘钦涛改正,对其处以15万元罚款。
2宗操纵股票价格案中,薛黎明在2015年3月12日至23日期间,控制使用“薛黎明”等8个账户,通过连续申报、以高于做市商报价价格大笔申报的方式,将新三板挂牌公司“中海阳”在相关交易日的收盘价均维持在8元以上,非法获利54.58万元。胡捷控制使用26个账户,从2012年4月13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利用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等方式影响“银基发展”价格,非法获利3504.78万元。证监会决定没收薛黎明违法所得54.58万元,并处以54.58万元罚款;责令胡捷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3504.78万元,并处以3504.78万元罚款。
1宗内幕交易案中,虞凌云的大学同学俞某为辽机集团转让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辽机集团谈判转让合金投资控制权期间,虞凌云与俞某频繁通话。在与俞某通话后、内幕信息公开前,虞凌云买入“合金投资”200多万股,亏损191万余元,构成内幕交易。证监会决定对虞凌云处以60万元罚款。
1宗信息披露违法及在限制期限内买卖股票案中,辽机集团作为合金投资的控股股东于2013年10月11日至18日,通过“大连一祥”、“大连天鸿”及“辽机集团”账户分别买入“合金投资”共计3000万股。但辽机集团未告知合金投资其利用“大连一祥”、“大连天鸿”账户买入“合金投资”。2013年10月11日至18日,辽机集团合计持有“合金投资”的比例达5.89%。辽机集团增持“合金投资”累计达到5%后,未及时向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也未通知上市公司,并继续增持。
对此,证监会决定责令辽机集团改正,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对超比例增持情况进行报告和公告;对辽机集团未披露前十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超比例增持未报告及限制期内增持行为予以警告,对辽机集团及相关责任人处以140万元到20万元不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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