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亿再收上交所问询函 追问重整资金明细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6-01-11 21:39:00

01月11日讯

好不容易在2015年年底“突击”完成法院强裁和债务清偿工作的*ST新亿(600145)如今又迎来上交所的质询。针对公司1月9日披露的针对上交所前一份监管函的回复,上交所1月11日再度向公司发来问询函,追问公司重整投资人支付的资金明细。

1月9日,在回复上交所1月5日发出的监管函的公告中,*ST新亿曾表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大股东万源稀金对公司11亿元债务的豁免行为已经完成,并已收到投资人支付的8.2亿元资金和5000万元的应收票据,此外还有5.77亿元尚未到账。公司同时指出,债务清偿所需的8亿元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经足额筹集到了执行重整计划所需的偿债资金。

上交所1月11日发出的问询函指出,请*ST新亿进一步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1、已支付 8.2 亿元资金的各重整投资人名称及对应明细金额;2、支付“5000 万元的应收票据”的重整投资人名称,该票据的类型(商业票据或银行票据)、付款人名称、付款日期,公司使用该票据的具体安排;3、“5.77 亿元尚未到账”对应的投资人名称和具体金额,公司后续收款的时间计划。上交所同时强调,请*ST新亿1月13日前落实上述事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自2015年11月25日*ST新亿收到上交所关于公司重整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伊始,在短短不到两个月时间内,公司已经累计6次收到上交所关于重整事项的问询函或监管函,此外还于12月28日收到证监会下达的调查通知书。其中,针对上交所1月5日发出的监管函,*ST新亿曾两度延后回复时间。而针对上交所12月15日发出的问询函,公司亦延后至12月19日才披露回复,比上交所要求的12月17日晚了两天。

一位持股*ST新亿数百万股的投资者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ST新亿近期在披露与重整相关的信息时,其披露的信息内容以及披露的及时性屡屡达不到监管部门的要求,因此公司也频频收到监管层的问询,导致公司信批部门“疲于奔命”应付监管部门的追问。他认为,这一现象反映出公司在信批能力上的严重不足,而公司总经理兼董秘庞建东应该付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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