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月13日讯
发改委1月13日发布通知,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简化调价操作方式等有关事项。发改委称,自1月13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140元和135元。同时简化成品油调价操作方式,自下一次调价起不再印发调价文件,将以信息稿形式公布调价信息。
调整后,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价格分别为每吨5965元和5020元;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油价格执行;其它相关成品油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