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去影院看A影片,拿到的电影票上却写着B影片;到柜台买电影票,得到的却是售票员手写的票……这些存在多年的顽疾,可能导致由于制片方利益受损,观众将来看到的好电影越来越少的局面。偷漏瞒报票房、影片盗录盗放、影院放映质量不高……针对这些当前电影市场存在的种种乱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日前在京举行了2016年全国电影市场管理工作会议。重拳整治之下,中国电影市场在新的一年会有更惊艳的表现吗?
“偷票房”招数层出不穷
刚刚过去的2015年,中国电影市场创造了近几年来最好的成绩:电影总票房达440.69亿元,同比增长48.7%。城市院线观影人次12.6亿,比2014年增长51.08%。国产影片票房271.36亿元,同比增长68%,占票房总额的61.58%。当前,中国电影市场已稳居世界第二,预计在未来的2—3年内就可能超越北美成为全球第一大电影市场。
业内人士透露,过去几年,全国电影票房的10%以上都是“偷”的,而随着中国电影发展势头越来越好、电影市场越来越火,“偷票房”的行为也越来越猖獗,手段更是花样百出。仅按照“偷”的数额占全国总票房10%的最低估值计算,2015年“偷”的票房至少有45亿元。
有人总结了当前花式“偷票房”的招数:“瞒天过海式”——把已经作废的或者手写的电影票当作入场凭证,一张废票可以多次利用,每用一次就“偷”一次票;“搬砖式”——明明去看A电影,电影院却给你一张B电影的票,这样一来,票款就算到了B电影头上,B片和影院就成了受益方;“捆绑套餐式”——把电影票的价格摊进套餐里的饮料和爆米花费用中去,赚取差价;“团体票式”——单位包场让员工免费看电影,这时候影院便不走票,只发放进场标识,票房就被影院加到了任意一部电影上,或者成为影院的隐形收入。
潜规则:有“红包”就多排片
一个“偷”字,足见其中利益当头。电影票房是影院、院线与片方、发行方分账的依据,按照业内规则,国产影片的票房收入中,片方最多可以获得43%的收益,剩余部分在上缴少量的电影专项资金和营业税以外,都归院线和影院所有。
在此情况下,影院上报的票房越低,上缴的电影专项资金就越低,片方所得的票房分账收入也就越低。而如果影院把A影片票房“搬砖”到B影片,B方收益自然就高了,B方再通过返点回扣方式把钱分给影院,A方就成了这笔买卖中的“冤大头”。
影片《捉妖记》以票房24.38亿元,观影人次6557万,超越好莱坞大片《速度与激情7》,成为中国电影票房冠军,但却在影片上映后期被屡屡传出票房注水的消息。一些影院在与片方和发行方对接时,大行潜规则,有“红包”就多排片,没“红包”就少排片甚至不排片,直接触犯到国家法律法规。而另一些院线、影院恶意拖欠制片方票款,制片、发行、放映之间形成的三角债,影响了制片方投资新片的积极性。2017年,随着WTO协议到期,中国电影市场将进一步开放,国产电影面临的国际竞争将更加激烈,电影产业上下游的协作机制、电影市场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也将更加迫切。 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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