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因15元停车费与车主起纠纷 划百万豪车
来源:财经时报 发布时间:2016-01-18 06:11:37

被刮伤的保时捷轿车

去年12月,达州市一名保时捷车主将自己价值超百万的汽车停放在停车场内,取车时却发现爱车被人用锐器将左右车门和车尾部多处划伤。通川区警方介入,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正是负责看守车辆的停车场保安杨某某。

杨某某交代,自己是因为停车费用与车主起了争执,一时气愤之下起了报复心思,便趁没人注意用一把废旧钥匙将保时捷轿车划伤。殊不知,这是超过百万的豪车,维修费用面临数万元。

保安杨某某面临惨痛的代价:除了要赔偿车主高达数万元的维修费用之外,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已被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

动机 起因于15元的停车费

2015年12月7日上午11时许,达州市通川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达城来凤路某小区停车场,一辆保时捷遭到人为破坏,汽车的左右车门、车尾部的后备厢门、尾灯等八九处均被划伤,受损严重。

办案民警现场调查获悉,被划伤的保时捷轿车价值超过一百万元。通过线索,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发现嫌疑男子竟是停车场保安杨某某。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被警方控制后,对自己划伤保时捷轿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称自己是一时冲动。

“嫌疑人的犯罪动机,起因于15元的停车费。”办案民警任警官告诉记者,2015年11月起,保时捷轿车的车主经常到杨某某就职的停车场附近茶楼消费。

车主告诉民警,按照茶楼老板的介绍,停车场每天的停车费是十元,他前面三次停车都只付了每天十元的费用,但第四次轮到保安杨某某值班时,杨某某却称停车费是白天十元,夜间十五元,合计一天二十五元,双方为此事发生了争执,最终车主仍按十元一天的价格付了停车费。

嫌疑人杨某某也向警方交代,正是因为这十五元的停车费问题,让他越想越生气,产生了报复车主的念头。

立案 定损后将面临高额赔偿

办案民警任警官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事情发生后,杨某某便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被刮伤的轿车在成都一家保时捷4S店进行检查时,4S店工作人员表示,轿车需要喷漆,尾灯部位受损可能需要维修,初步估计维修费用需要数万元。

“具体定损的金额以物价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为准,预计在下周会有结果。”任警官说道。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按照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此事刑事立案,杨某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此案仍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李聪员 成都商报记者 周子铭

图片由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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