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后首批新股春节前陆续发行
来源:羊城晚报 发布时间:2016-01-20 14:32:06

7家公司首发申请获准,3家公司直接定价发行

据证监会消息,1月19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核准了7家企业的首发申请,其中,上交所3家(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中小板1家(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3家(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直接定价发行

以上7家企业为今年1月1日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新规施行后,首批适用新规发行的公司,发行流程以及申购、缴款等环节较之前进行了调整,投资者应仔细阅读各公司的发行公告并关注以下主要变化:一是投资者申购时(T日)无需缴纳申购款,T+2日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或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确认获得配售后须足额缴纳认购款;二是投资者须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三是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四是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直接定价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本次将有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直接定价发行。

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后,新股申购不再有冻结资金,巨额资金打新现象将不复存在,新股发行不会对市场资金面产生影响。考虑到新股申购系统刚上线,为保证新规实施初期交易系统的安全运行,上述7家公司将在春节前陆续安排发行,发行日同一天全市场只安排1家新股进行申购。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沪深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将执行新股发行新规

此前证监会表示,从今年1月1日起,新股发行将按照新的制度执行。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再预先缴款,小盘股将直接定价发行,发行审核将会更加注重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企业和保荐机构需要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承担更多的义务和责任。

证监会强调,本次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是在核准制下,为配合本次重启新股发行推出的改革措施,虽然体现了注册制改革的精神,但不是开始实施注册制。下一步,证监会将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和国务院的具体工作安排,做好注册制改革配套规则制定及各项准备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注册制改革。相关工作进展和安排情况,证监会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沪深交易所发布的IPO网上网下申购细则与去年公布的征询意见稿内容也出现了些许修订。其中最引人瞩目的一点就是:投资者网上网下无效申购的股份,承销商不再必须全额包销。

根据证监会定期公布的IPO企业审核状态表,截至2015年12月25日,已通过发审委审核的拟上市企业有76家。其中,沪市主板企业32家,深市中小板企业12家,深市创业板企业32家。(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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