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敲定农业电商方案 10省市将开展试点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6-01-20 19:24:50

01月20日讯

证券时报记者 黄豪

2016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在即,农村电商又获政策加持。1月19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农业部将于2016年在北京、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宁夏等10省(区、市)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试点,力求突破当前农业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瓶颈和障碍,加快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方案确定主要目标,北京、河北、吉林、湖南、广东、重庆、宁夏等7省(区、市)重点在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等4省重点在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北京、海南在休闲农业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

在现货农产品电子商务的试点方面,方案着重强调“基地+城市社区”直配模式,“批发市场+宅配”模式,鲜活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和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及监管体系的探索。

在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试点方面,方案着重强调农资网上销售平台,农资电商服务体系和农资电商监管体系的探索。

在休闲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面,方案着重强调休闲农业电商平台的探索。

方案指出,通过试点,逐步探索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等不同类别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路径,初步形成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全程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和农资质量安全追溯及监管体系、休闲观光农业旅游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基地+城市社区”鲜活农产品直配模式、农资线上销售模式等一系列运营模式和制度规范,在推动创业创新、发展分享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带动贫困地区脱贫、实现多方共赢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为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做法和经验。

近年来,生鲜电商作为农业电子商务的热点,涌现出了一批各具特色的电商模式,从最基本的B2C模式,发展到后来的F2C模式、C2B模式、C2F模式、O2O模式和CSA等模式。同时,阿里、苏宁、京东等电商巨头纷纷试水生鲜电商市场,农资电商正在加速发展。但应当看到,我国农业电子商务发展仍处在初级阶段,物流配送、产品标准、质量管理、诚信体系、盈利模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仍是制约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和障碍。

平安证券分析师表示,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颁布在即,有消息指出,一号文件将连续第四年聚焦农业现代化。作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电商面临广阔的发展空间。在传统农村渠道体系下,不论是工业品下乡还是农产品进城都存在诸多痛点。电商的介入可以重塑农村供应链体系,缩短流通环节,打通信息壁垒,为农村、城镇消费者提供更好的购物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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