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月21日讯
据工信部网站21日消息,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将于近期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情况及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核查,核查时间为通知发起日起至2月5日。
核查范围包括,对2013、2014年度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以及申请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有关情况开展核查,核查范围将覆盖全部车辆生产企业以及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含公交、客运、专用车等)、租赁企业、企事业单位等新能源汽车用户。
核查内容包括:1.财政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包括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购置补助资金拨付及管理情况、地方财政资金投入情况及各企业资金获得及使用情况。需详细列明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企业名称、资金金额及拨付时间等。2.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情况。包括获得或申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产品续驶里程、电池型号、电池组容量等关键指标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的一致性。3.新能源汽车用户车辆运行使用情况。包括新能源车辆具体用户情况,推广车辆类型及型号、电池类型及型号、电机类型及型号等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一致性,推广车辆实际运行情况,用户与生产企业之间的商业模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