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获支持 要求抚养费补偿款被驳回
广州日报讯 (记者章程 通讯员刘川)增城女子阿珍与一名外国小伙网上相识后结婚。但结婚3天,洋丈夫回国后突然“变脸”,声称被阿珍欺骗,还不认女儿,自此消失在阿珍的生活里。无奈之下,阿珍只好起诉离婚。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增城区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离婚诉求,但不支持抚养费、补偿款等请求。
丈夫声称上当被骗
2006年1月,35岁的阿珍开始在网上学习日语,其间,一个名叫Mike的加拿大人走进了阿珍视线。当时,Mike通过聊天软件主动联系了阿珍。自称已经离异的Mike对阿珍展开了追求。2006年10月,Mike来到中国向阿珍求婚,两人同居1个月后办理了结婚手续。婚后第3天,Mike便返回了加拿大。
离开初期,阿珍和Mike时不时通过邮件或视频聊天。婚后1个月,阿珍得知自己怀孕,告诉了Mike。Mike当时回应,正在帮阿珍申请移民加拿大。但随着时间推移,移民的事情却没有任何进展,Mike甚至连资料也没向阿珍索要。阿珍等不及,索性主动把自己的资料邮寄给Mike,但还是没有任何进展。
2007年7月,女儿小英出生,其《出生医学证明》上记载的“父亲姓名”为Mike,国籍加拿大,民族苏格兰。小英刚出生的时候,Mike还从加拿大邮寄了一些衣服、食品、玩具等给阿珍,还给阿珍办理一张银行卡,阿珍从卡里面共取出人民币2万元抚养女儿。不料,2008年6月,阿珍又向Mike提起移民的事时, Mike却翻脸了。Mike声称小英根本不是自己的女儿,觉得自己掉进阿珍设计的圈套。从此,Mike邮件不回、视频不接,在阿珍生活里消失。
要求丈夫补偿50万元
阿珍本想去加拿大找Mike离婚,但高额律师费却成为负担,只能不了了之。之后,阿珍只好独自抚养孩子。在经历7年的“失联”等待后,阿珍在中国起诉离婚。
2015年2月,阿珍向增城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女儿小英由她抚养,Mike每月支付女儿小英抚养费8000元,分割夫妻财产,由Mike支付阿珍补偿款50万元。
洋老公经法院传唤拒不到庭
本案审理过程中,Mike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缺席判决。
法院认为,阿珍与Mike在不同的国家里生活、工作,婚后长期分居,足以认定两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现阿珍请求与Mike离婚,予以准许。离婚后,女儿小英由阿珍抚养。但阿珍提出要求Mike每月支付8000元抚养费,因Mike并非居住在中国境内,且Mike在中国境内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据此,法院不予支持。阿珍可另循途径解决。此外,阿珍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Mike支付50万元补偿款,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寄语:跨国联姻须充分了解
经办法官指出,近年来,通过网络异国交友逐渐为年轻人所接受,并成为一些年轻人寻找终身伴侣的渠道之一。但网络的虚拟性无疑为对方的身份情况、家世背景等蒙上了一层面纱。
法官提醒广大女性,要端正交往动机,尊重婚姻家庭,不可为了移民、财产或其他动机而与异国异性交往,否则匆匆结婚,最终可能因目的无法实现而自食苦果。与此同时,在利用社交软件时,要注意基本的个人信息安全,只有充分了解才能与对方缔结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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