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与保安起冲突 涉事车所有人为公安局
来源:闽南网 发布时间:2016-01-26 10:49:00

闽南网1月26日讯 惠安县城君悦华庭小区,车牌号为闽OC1011的公车从地下车库入口出库时,遇保安劝阻,小车上的司乘两人与保安发生推搡冲突(详见《司机与保安起冲突 涉事车所有人为“惠安县公安局”》)。昨日,惠安县公安局长林光辉接受海都记者采访说,闽OC1011轿车为惠安县公安局公车,是否公车私用还得等纪委的调查结果。

昨日上午,记者在君悦华庭小区再次见到了保安老陈。老陈说,两天前,涉事司机曾到医院向他赔礼道歉,并表示愿意赔偿3000元医药费,他没答应。“医药费是小事,我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希望对方两个人赔礼道歉,争的是一口气”。老陈指称,涉事车辆除了司机,另一人是小区内的业主,叫陈玉华,据说是惠安县公安局的领导。

昨日下午,记者在惠安县公安局5楼的领导去向牌一栏看到,陈玉华,副局长,在岗。

惠安县公安局局长林光辉接受海都记者采访时证实,涉事车辆确实是该局公车,但是否公车私用,还得等纪委的调查结果才能做定论。他解释,“我们跟其他部门不太一样,一有警情,就是指令,必须马上出来,所以分管领导有相对固定的用车,但绝对没有专车”。林光辉说:“我们配合调查,组织上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海都记者 李斐斐 杨江参 张凯航 谢明飞 见习记者 赖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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