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北京市旅游委了解到,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实施为旅游消费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截至2015年底,北京市已开出离境退税单据1109笔,退税商品销售额约2229万元。
记者了解到,2015年7月1日起,经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批准,北京率先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根据政策,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同一人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即可申请退税,退税率为11%,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而来自北京市旅游委最新统计,北京市退税商业规模逐步扩大,政策实施半年以来,已审核备案退税商店371家。首批退税商店涵盖了华联新光等大型百货商场,同仁堂、瑞蚨祥等传统老字号企业,部分“北京礼物”旅游纪念品特许经营商店,以及故宫、十三陵、八达岭等旅游景区商店等。(记者田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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