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利用天津港爆炸诈骗 被判刑3年并没收手机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16-01-28 15:30:00

人民网北京1月28日电据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消息,今天,广西防城港防城区法院一审判决杨彩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8000元,作案工具白色三星牌手机一台,予以没收。

人民网北京1月28日电据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消息,今天,广西防城港防城区法院一审判决杨彩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8000元,作案工具白色三星牌手机一台,予以没收。

杨彩兰曾在微博中谎称父亲在天津港爆炸中去世,博取同情,非法获取网友"打赏"96576.44元。

人民网北京1月28日电据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消息,今天,广西防城港防城区法院一审判决杨彩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8000元,作案工具白色三星牌手机一台,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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