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月28日讯
28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消息称,近日该所公布了《郑州商品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试行)》,从4月25日起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试点工作,试点品种为甲醇,试点区域为张家港保税港区。指定保税交割仓库为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该指定保税交割仓库自2016年4月25日起接受并办理甲醇期货保税标准仓单相关业务。保税标准仓单仓储费、出入库费用等交割相关费用与现行含税标准仓单相同。
期货保税交割指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内处于保税监管状态的商品,作为期货合约交割标的物进行期货交割的过程。它包括保税仓单交割、完税仓单交割、期转现及仓单转让等。期货保税交割将保税货物纳入可供交割量。采用保税交割,有利于增加市场透明度,为国外客户参与国内期货交易奠定基础,为国内国际两种不同价格的对接提供了可能性。这将有利于完善市场参与者和标准仓单的组成结构。
郑商所有关人士介绍,之所以选择甲醇作为保税交割试点品种,一是因为甲醇贸易完全市场化;其次是甲醇贸易依存度适中,近五年平均的贸易依存度为22%,保税交割货源充足;第三,甲醇进口关税税率只有两种,便于保税交割管理。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试行)》,保税交割设计为一次性保税交割。即卖方注册保税仓单,到期交割后,卖方须完成保税仓单的报关(缴纳进口增值税和进口关税)手续。买方通过期货交割接到的是已经完税的仓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