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阐明发行人业绩下滑监管两原则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6-01-30 11:13:01

一是关注是否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二是关注原因是否充分披露,风险是否充分揭示

针对市场上有关“新规下IPO过会越来越容易,实施注册制之后投资风险或将增加”的观点,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日表示,这一问题实际上反映了希望监管机关为投资者决策“背书”的看法。

张晓军指出,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和企业自身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企业业绩出现波动并不意外。长期以来,对于发行企业报告期内业绩下滑问题,证监会主要坚持如下监管原则:一是关注业绩下滑是否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二是关注业绩下滑的原因是否充分披露,风险是否充分揭示。

“只要不影响发行条件,且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充分披露、充分揭示风险,就不会构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质性障碍。”张晓军表示,实施注册制后,更要强化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注册审核重在督促发行人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的必要信息,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不会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和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张晓军提醒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公开披露的信息,自主判断发行人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认真关注分析披露的业绩下滑原因,充分考虑披露揭示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策,更有利于避免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目前新股发行的注册制改革尚无最新进展,此前,张晓军曾表示,注册制改革实施的具体时间将在完成有关制度规则后另行提前公告。国务院将根据授权,对具体事项作出相关制度安排,出台相应的文件。证监会将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制度安排,制定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前,证监会相关规章规则的起草工作正有序进行,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将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他也强调,注册制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会一步到位,对新股发行节奏和价格不会一下子放开,不会造成新股大规模扩容。当前,证监会除了做好注册制的各项准备工作外,将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做好新股发行审核工作,新股发行受理工作不会停止。注册制实施后,现有在审企业排队顺序不作改变,确保审核工作平稳有序过渡。

证监会最新公布的首发企业排队数据显示,截至1月28日,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765家,其中,已过会102家,未过会663家。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645家,中止审查企业18家。(记者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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