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梯事故致母女遇难 事发前一天刚通过审验
来源:财经时报 发布时间:2016-01-31 06:02:01

2月1日,原本是26岁周某和她五个月大的女儿回福建老家过年的日子。但1月29日下午6时许,母女俩却在乘电梯下楼时不幸身亡。而她们准备乘坐的这部电梯1月28日刚刚通过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的年检。

原本,她们明天就要回老家过年了……

2月1日,原本是26岁周某和她五个月大的女儿回福建老家过年的日子。但1月29日下午6时许,母女俩却在乘电梯下楼时不幸身亡。而她们准备乘坐的这部电梯1月28日刚刚通过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的年检。

家属:订好2月1日机票回家过年

1月30日,据周先生介绍,27岁的侄子周某做财务工作,和侄妻周某是同村的,两人有一个5个月大的女儿。

周先生介绍,1月29日下午6时许,侄子周某与妻子女儿准备下楼吃饭,周某去上卫生间,让26岁的妻子抱着女儿先下楼。然而等他再出门时,却找不到母女俩,拨打妻子的电话也已呼叫转移。电梯间的三部电梯门都关着,其中两部出现故障,只有东侧电梯显示可以使用。周某听邻居说,5层电梯里曾发出巨响,赶到5楼后,他发现中间一部电梯显示是停在5楼,但电梯门已变形,于是找物业求助。结果物业人员发现周某妻女已躺在卡在五楼与六楼电梯井内的轿厢上。随后赶到的120急救医生称,两人已无生命体征。

周先生称,侄子一家是租住在西安阳光新地小区1号楼的,这栋楼高33层,侄子一家住在31层。他们2月1日回老家的机票都订好了,还准备过完年搬到其他地方住。

邻居:闻讯难受得饭都吃不下

“1月30日早上女儿打电话哭着说,邻居母女俩出事了。听到这一消息,我们难受得饭都吃不下。”说起出事的母女,周某一家的邻居、78岁的康奶奶泣不成声。她表示,两家人是在2014年5月份一前一后搬进来的,两家关系比较好,原因是周某妻子和自己的孙女年龄相当,而两家也经常串门。

说起周某5个月大的女儿,康奶奶表示,小家伙很招人喜欢,一逗就“咯、咯、咯”地笑个不停。她称,1月29日晚,周某还曾敲门问自己见到他媳妇没有,“他说,说好的一家人去吃饭,结果下楼却找不到人,还以为在我家串门呢。”没想到早上孙女一说,才知道母女俩都出事了。

物业:1月28日电梯刚通过审验

1月30日上午9时45分,华商报记者看到,阳光新地小区1号楼1单元三部电梯中,出事的中间一部已经关停并被围挡,其余两部仍能正常使用,不过,在5层、6层,29层至32层,这三部电梯均被警戒线围挡住了。而在5层,中间那部电梯的门敞开着,一根钢管撑住了卡在五楼与六楼之间的电梯轿厢。

在其他的两部电梯里,张贴着盖有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印章的电梯使用标志,标志显示:登记机关是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使用管理责任单位是陕西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制造单位是上海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维保单位是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检验单位是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下次检验日期是2016年1月。

针对该小区电梯是否经过审验的问题,陕西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阳光新地项目部负责人石某称,该小区的电梯在2016年1月28日已通过审验。至于为何年检标志显示“下次检验日期是2016年1月”,他并未回答。

当记者提出能否看一下通过审验的报告单时,石某表示,事发后公安机关已经将小区电梯资料全部带走调查。有小区业主曾表示,中间这部电梯门时不时的会关不上,石某称,物业从未接到过业主反映电梯门关不上的问题,“因为有电梯公司维保人员定时对电梯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石某表示,当时两名死者被发现时,位于卡在五楼与六楼电梯井内的电梯轿厢上,事发后物业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目前此次事件的工作组已全面介入,具体情况需要到此询问。

已初步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1月30日晚,华商报记者从相关方面获悉,母女坠亡一事,已初步排除刑事案件可能,案件目前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各方声音

工作组 分组处理 全市排查

据了解,事发数小时后,即1月29日晚23时40分,西安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晓华和西安市未央区区长吴智民召集西安市质监局、未央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就处置工作进一步做出安排。1月30日上午11时,华商报记者找到处理此事的工作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各相关部门正在分组,按照分工妥善处理此事。其中,由西安市质监局牵头,未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街办成立工作组,分小组展开工作。同时明确,由西安市质监局牵头,下发通知,西安市立即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刚刚通过年检审验的电梯为何出现如此状况?1月30日下午4时,华商报记者多次致电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负责人,但其电话无人接听。

律师 若涉嫌违法可追究重大责任事故罪

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东表示,刚通过年检的电梯出现此事,应由公安机关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质监部门等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他分析,若涉及电梯质量维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构成违法犯罪的,可依据刑法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如属于意外事件或电梯设备自身控制程序非人为放任过失等,应依据侵权责任法由电梯设备所有人、维护人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永大电梯声明 电梯事发前正常维保

1月30日晚,永大电梯在官网发声明称,关于2016年1月29日西安阳光新地小区事故,永大电梯高度重视,在向逝者表示最沉痛哀悼、对事故家属致以最诚挚慰问的同时,将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展开事故调查、妥善处理,现声明如下:

1、当事人系从井道内部坠入电梯轿厢顶部死亡。

2、该部电梯事发前正常维保,运行状况正常,并于2016年1月28日通过年检。事发后经紧急排查,电梯厅门、门锁完好,无破损痕迹,事故原因有关单位正在调查。

3、我司对事故家属致以最诚挚的慰问,并已成立由专家和高层团队组成的工作小组,积极紧密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对事故原因进行彻底排查。

本组稿件由华商报记者陈思存 实习生于蒙蒙 采写

>>安全提醒

杂物落入电梯门缝隙应尽早告知物业

针对西安阳光新地小区出现电梯“吃人”的悲剧,1月30日下午,西安一家物业公司负责人针对业主出入电梯应注意的问题,做出提醒。

该负责人介绍,电梯门正在关闭时,有时乘客会用手、脚等阻止关门,这是不对的,应最好等待下次电梯,或者请电梯内部的乘客按开门按钮使门重新开启。电梯内的人也不要伸手伸脚、探头探脑,更不能将携带的物品放在间隙处阻止梯门关闭。同时,很多业主等候电梯时,有人总是反复按动上行或下行按钮,还有人喜欢倚靠在电梯门上休息,有的则会拍打电梯门,这些都是错误的做法:反复按钮会造成电梯按钮失灵、误停。而倚靠、手推、撞击、撬门会使电梯门开启导致坠入电梯井。

该负责人还提醒,在电梯停靠过程中有时会有硬币、果皮等杂物落入电梯门和井道的缝隙中,应尽早告知物业通知专业人员协助处理。电梯运行过程中,乘客不要用手扒电梯门,因为一旦扒开门缝,电梯会紧急制动,乘客将被困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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