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掏鸟16只被判10年半 极品猎隼可卖10万美元 揭秘鹰隼价格
充满疑点的报道
近日,河南新乡一大学生因在家乡猎捕16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和购买1只苍头鹰,而被判刑10年半,引发不少同情。在新浪网的一次调查中,超过70%的网友认为量刑过重。
这是怎么一回事?较早报道这一事件的《法制晚报》是这样描述的:2014年7月,河南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学生闫啸天暑假期间,在河南省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过暑假。7月14号,他和朋友王亚军去河边洗澡时,在邻居家门口发现鸟窝,于是二人拿梯子攀爬上去掏了一窝小鸟共12只。饲养过程中逃跑一只,死亡一只。后来,闫啸天将鸟的照片上传到朋友圈和聊天群,有网友与他取得联系,说愿意购买小鸟。他以800元7只的价格卖给郑州一个买鸟人,280元2只的价格卖给洛阳一个买鸟人,还有一只卖给了辉县市另一买鸟人。
根据这一报道,不少网友认为该大学生并不知道自己抓的是国家保护动物,属无心之过,法院量刑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