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题:中国为实现首个百年目标加快补农业农村短板
新华社记者刘斐杨丁淼
已经成为安徽省铜陵市民的章旭光,2014年开了第二家茶叶店。相比于2009年开第一家店时,他感觉“便捷多了”。
过去,还是周边区县农民的章旭光办理营业执照时,不仅需要暂住证等繁琐的审批手续,还要回原籍开各种身份和婚姻证明;而后来,不仅没有了复杂的手续,原本受户籍限制的贷款也顺利批下来了。
这一切源于铜陵市2011年开始的户籍制度改革。这种户籍身份的改变并非是统一的居民证替换区分城乡户籍的户口簿那么简单,更多在于塑造城乡居民的“归属感”,使教育、医疗、养老等附着在户口上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待遇平等。
中国正致力于在中共建党一百周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中共十八大报告将这一时间节点定在了2020年。为实现这一目标,中国开足马力补齐了长期落后的农业农村短板,而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盘活农民资产正是其中重要途径。
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1亿左右农民工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定居落户的目标,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工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这与中国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要求一致。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其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的目标要求包括“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
未来,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领域,中国农民将逐渐享有同城市居民平等的待遇。
中国社科院农村所研究员党国英说,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及推动户籍改革,根本上可以加快农村劳动人口转移,利于农业规模化经营,从而提高农业竞争力和实现农业现代化,而直接作用可以使城镇化真正留住进城农民,既提高农民收入,又解决一系列农民往返城乡带来的留守等问题。
到2020年,中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将比2010年翻一番,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这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实现这一目标无法仅靠对落后农村地区的“输血式”扶助,更多要进行“造血式”建设,激发农村生产活力,从而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
农业现代化作为中国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的解决路径之一,需要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但大量金融资源长期集中于工业、服务业,严重制约了农业的发展。
20年前,安徽宣城宣州区河北村的林志旺用自家房屋的房产证,向当地信用社抵押贷款2万元,用于其兴办的雨具厂扩大再生产。
此后10多年间,林志旺和弟弟林志民以各自的房屋为抵押向当地信用社申请贷款10余次,累计贷款近70万元。
林志旺的贷款凭证让宣州区探索农房抵押的步伐走在了时代前列,也成为安徽农房发证与抵押流转试点的仅有两个县区之一。
如今在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推动下,越来越多期望扩大生产的宣州区农民受益于这一政策,贷款资金的支持犹如“及时雨”,滋润着当地农民发家致富的梦想。
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农村倾斜。降低融资成本。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快建立“三农”融资担保体系。
以农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户住房财产权作为抵押,使农民手中资产能够进入市场流通,是推动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手段。同时,土地流转的推进能够促进土地集中,利于规模化经营,是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据测算,2030年前中国还有近4亿农民要市民化。
铜陵市城乡一体化办公室主任钟和平表示,要让农民真正融入城市,在城里留得住、过得好,关键是盘活农民资产,解决农民一亩三分地如何变现的问题。
长期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受到《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政策约束,使得农民可以进城买房,但城市居民却无法购买农房、经营土地,村域土地上的农村资产、资源没法盘活,导致不少地方闲置甚至废弃。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三权分置”办法。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2016年以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为代表的“三块地”改革试点将全面深入;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代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将迎来系列部署。
农业专家和基层干部认为,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使入城农民完成到市民的真正转变,将从根本上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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