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月05日讯
2月5日,商务部发布2015年商务工作年终综述。2015年,在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背景下,我国服务贸易结构继续优化,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对外贸结构升级作用进一步显现,进出口规模再创历史新高。全年服务贸易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服务出口和进口实现双增长。全年实现服务进出口总额713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4.6%。其中出口2881.9亿美元,同比增长9.2%;进口4248.1亿美元,增长18.6%,增幅均比上年提升。全年服务出口和进口均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增速连续12个月运行在10%以上。
二是服务出口结构继续优化。高附加值服务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出口结构继续优化。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270亿美元,同比增长25%,占服务出口总额比重提升1.5个百分点;专业管理和咨询服务出口291亿美元,同比增长13.6%,占比提升0.7个百分点;广告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增幅分别达37.1%、64.9%,占比均比上年有所提高。
三是国内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国内区域服务贸易发展差距缩小,中西部地区服务进出口占比为15%,比“十一五”末(2010年)增加6个百分点。国家重点战略布局区域增势良好,占全国服务进出口总量四成的长江经济带沿线11省市,以及京津冀地区、东北地区服务进出口总额分别比“十一五”末增长77%、65%、133%。
四是带动外贸结构升级作用进一步显现。服务进出口总额占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为15.4%,较上年提升2.7个百分点;服务出口占比为11.2%,同比提升0.8个百分点;服务进口占20.5%,提升5.1个百分点。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进程之中,服务贸易具有知识含量高、资本和技术密集、资源消耗少等特点,其比重的提升将有力促进我国外贸结构优化。
五是贸易与产业加快融合。服务业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相互促进。国内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速,带动经济由工业主导向服务业主导加快转变,为服务贸易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产业基础。2015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50.5%,比上年增加2.3个百分点;服务业增速为8.3%,快于工业(规模以上)增加值2.2个百分点。服务贸易主要领域与国内相关产业发展联动性不断增强,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视听和相关服务进出口与国内互联网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知识产权服务、广播电影电视和影视录音制作等相关产业保持协调发展。
2015年以来,商务部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大力实施服务贸易振兴工程,推动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主动适应新常态,在创新中谋发展,在转型中求突破。
一是加强服务贸易顶层设计。2015年2月,商务部报请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这是国务院首次对服务贸易发展做出全面部署。201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从统筹开放型经济顶层设计、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高度提出“提升服务贸易战略地位,着力扩大服务贸易规模,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2015年8月,国务院批复建立“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汪洋副总理担任召集人,国务院39个部门组成。2015年,商务部还启动了服务贸易“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推动服务贸易政策落地。商务部牵头做好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和对外文化贸易等几个国务院文件组织落实工作,加强宣传,分解任务,注重示范引导,加快政策落地。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草了《国际服务贸易条例》初稿;加强对服务出口重点领域的规划引导,编制了《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近期将印发;制定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方案》,加快推进试点工作。
各部门积极落实支持政策,2015年服务贸易支持资金达到12亿元,同比增长53%;扩大服务出口零税率范围,财政部、税务总局已将广播影视服务、技术转让服务、离岸服务外包等纳入服务出口零税率范围;银监会、人民银行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商务部、海关总署、外汇局等部门共同推动服务贸易便利化。
各地方将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作为调整经济结构、稳定外贸增长的重要抓手,纷纷出台本地区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文件,建立省市领导牵头的服务贸易发展协调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服务贸易加快发展。
三是深化国际合作。商务部与印度召开了服务贸易工作组会议,与台湾地区建立了两岸服务贸易统计合作机制,与新加坡在双边合作促进工作组机制下进行了积极沟通。
四是完善统计工作。启用了最新国际统计标准《国际收支手册(第六版)》(BPM6)开展服务贸易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细分性均有所提高。
下一步,商务部将围绕落实几个国务院文件和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有关部署,继续深入实施服务贸易振兴工程,会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共同落实《2016年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工作要点》;加快国务院文件有关政策落地,细化分工,明确时间表和阶段性目标;抓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建设,报请国务院批准试点名单和试点方案,指导试点地区加快完善实施方案,推进试点建设工作;会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做好服务贸易“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国际服务贸易条例》立法研究,逐步健全服务贸易法规体系;加强服务贸易统计工作,建立横向互联、纵向互通的数据共享平台,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统计指标体系,探索更为有效的统计方法,共同提高服务贸易统计的准确性、时效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