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2月5日从证监会获悉,截至2016年2月4日,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766家,其中,已过会109家,未过会657家。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625家,中止审查企业32家。
值得关注的是,本周,中止审查的企业数量较此前一周大幅增加。此前一周,中止审查企业数量只有18家。《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本周新加入中止审查队伍的,主要是来自深交所中小板企业,有9家。此外,上交所企业由7家增加至8家,创业板企业由11家增加至15家。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在这些中止审查的企业中,有16家证监会给出的原因为“发行人主体资格存疑或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受限导致审核程序无法继续”。
对此,有不愿透露身份的券商投行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些企业中止审查的原因,估计绝大多数与企业所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有关。
据《证券日报》记者观察,上述16家公司所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中,除了四川台沃农业科技聘请的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市骏达光电聘请的为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另外14家聘请的均为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据报道,中银所因在辽宁振隆特产股份公司IPO提供证券服务业务过程中涉嫌未勤勉尽责,根据《证券法》有关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2015年3月13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完成了对IPO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的抽签工作,参与抽签的40家企业中,辽宁振隆特产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被抽中。
受中银所“拖累”的还有多家上市公司的非公开发行。如天津松江2月2日发布的公告称: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聘请的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因其他在审项目存在财务问题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1月29日出具了《中止审查通知书》(151871号),决定中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同样遭中银所“拖累”的还有大西洋、漳州发展、银之杰等。这几家公司均发布公告称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决定暂停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不过,这几家公司目前均已经委托新的律师事务所为公司非公开发行提供法律服务。(记者朱宝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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