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做市商制度需尽快完善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布时间:2016-02-18 08:00:00
近期,新三板市场出现数起做市商被处罚的案例。开源证券因其自营账户和做市账户同时持有同一只股票而被全国股转公司责令整改,英大证券因交易员错误下单导致相关做市股票价格瞬间暴涨而被出具警示函,国泰君安更是因为多只做市股票发生一系列报价异常事件而被限制新增做市业务3个月。

此次密集公布的一批违法违规案例,表明了监管机构维护市场健康发展的态度坚定明确,同时也反映出当前新三板做市商执业方面的诸多缺陷。

新三板在我国证券市场上首次引入做市商制度,有其合理性。新三板定位于为创新创业型中小微企业服务,这类企业业绩不确定性较大,普通投资者对其缺乏专业判断,导致市场交易不活跃。做市商一方面能够为交易不活跃的股票提供一定流动性,另一方面能够为风险性较高的初创型中小企业提供市场估值的专业化引导。

从实际情况来看,自2014年新三板正式推出做市转让以来,市场整体交投活跃度明显提升,做市转让也成为新三板的主流交易方式。但与此同时,市场上一些“做市乱象”也时有发生,这表明做市商执业水平仍亟待提升,做市商制度也有待完善。

首先,需严格做市商的准入标准,保证做市商的专业能力和资质水平,实现做市业务的高效、有序运行。比如,开源证券自营账户和做市账户未隔离,显示公司内部风控机制不够完善;英大证券做市部门人员配置薄弱、做市报价系统前端控制功能出问题,表明公司做市投入力量严重不足。作为一项新型业务,做市业务还需要券商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提升。

其次,需放开非券商机构做市,建立合理的做市商竞争机制。目前,新三板取得做市资格的券商不过85家,平均每只做市股票的做市商数量不到4家,而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平均每只挂牌股票有20家做市商,微软、苹果等明星公司股票的做市商数量甚至超过60家。放开非券商机构做市,有助于增加做市服务的供给,形成合理的做市商竞争机制。

再次,需进一步强化对做市商的做市行为监管,严格防止做市商利用优势市场地位损害挂牌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以国泰君安为例,该公司罔顾交易组织者、流动性提供者和价格稳定者的核心角色,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操纵股票价格、牟取私利,对市场伤害尤甚。对于做市商这种“知法犯法”的行为,必须提高警惕、予以严厉处罚。

作为一项制度创新,做市商制度在交易定价和流动性提供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效来之不易,更需倍加珍惜。当前挂牌企业对做市的需求也日益提升,这既为做市商的发展打开了广阔空间,也对做市商提出了新要求。因此,新三板需要不断完善做市商制度,用制度的力量让做市商规范履职、勤勉尽责。(原文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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