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否认暂缓QDII基金申报及发行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6-02-20 08:39:00

针对有关证监会近日叫停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基金申报及发行工作的传闻,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昨日表示,该消息与事实不符,证监会未要求暂缓申报及发行新的QDII产品,目前QDII产品仍按照相关法规正常注册及发行。

此前有报道称,监管层近期对多家拥有QDII资格的基金公司进行指导,让其暂缓发行新的QDII产品,以管理资金流动。

同时,邓舸还介绍了近几年来证监会在处罚信息披露违法案件方面的情况。他指出,证监会对各类违法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发行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利益,证监会一直以来将其作为打击处罚重点,加大处罚力度,让违法失信者付出沉重代价。

据统计,2015年,证监会依法对13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华锐风电等10家上市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917.8万元。其中对7家上市公司采取从重处罚。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可依法对信息披露违法主体处以30万元至60万元罚款,40万元以上罚款系从重处罚。证监会对4家上市公司处以60万元顶格处罚;依法对16名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其中3人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37宗大股东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限制交易期内减持,即短线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没款共计2.6亿元。除此之外,还有5宗案件正在履行事先告知程序。

2014年,证监会对25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紫鑫药业等16家上市公司、发行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对12家上市公司给予从重处罚,其中对5家上市公司处以60万元顶格处罚,并对5名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2013年,证监会对28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绿大地等8家上市公司、发行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对5家上市公司给予从重处罚,其中对2家上市公司处以60万元顶格处罚,并对28名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邓舸介绍,近三年来,证监会给予从重、顶格处罚的信息披露案件占该类案件总数的比例约为50%。此外,证监会还依法移送了一批涉嫌犯罪案件,同时鼓励投资者通过民事途径向相应违法主体主张民事赔偿。今后,证监会将继续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督促上市公司和各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记者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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